自出生以來,書就是我最熱愛的事物之一。或許是天性使然,文字對我,就有一種特殊的吸引力。
從小就接觸大量的影視作品,天天守著電視,所以識字比同齡人要早得多。進而,在很小的時候,就已飽覽四大名著。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閱讀面不再局限於名著,畫報這些的了,小說,人物傳記都是我的狩獵範圍。在書籍的世界中,我是一個雜食動物,雜誌,報紙,什麼都看。
我對書的癡迷已經到了狂熱的程度,也耽誤了很多事……
那個陽光晴好的早晨,我捧著新買的《斯巴達克斯》,看得津津有味。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著,我陶醉在故事情節當中,全然忘記了今天早上還有節素描課。我起身倒了杯水,抬頭看了看牆上的鐘,咦,怎麼才八點?正好繼續看!竊喜著,撲到沙發上接著看書。看到斯巴達只帶著為數不多的戰士出戰,不禁為他捏了一把汗;看到疆場上傷亡慘重的情節,我又著急起來;看到勝利凱旋的字眼,我開心得差點跳起來……我的小心臟,被精彩,緊張的故事情節。看到有些語句寫得很有氣勢,很悲壯,我彷彿看到斯巴達與勇士們在戰場上浴血拚搏,奮勇殺敵,視死如歸的畫面,趕緊拿本子摘抄下來。
啃完了這本書,摘錄了那些優美的文字,對時間的悄然流逝已經忘卻,現在是九點四十多,而我,還伏在書桌前欣賞著那些我用自己最漂亮的字體抄下來的語段,文字。伸了伸懶腰,我拿出手機看了一下,閃著光的屏幕上10點17分這串數字映入眼簾。我猛地想起今天早上還有素描課,匆匆換了身衣服,帶好筆,衝出了門。走到樓下才發現,我腳上還套著那雙帶有兩個小棉球的拖鞋,怪不得剛剛那麼多人看著我呢,又急忙回去換了雙鞋。趕到素描班,當然免不了老師一頓槍林彈雨般的責罵。
雖然因為看書而耽誤了上課,但我一點兒也不後悔。乃至如今,我對文字的癡迷,依舊不改兒時,反而更加狂熱。看書除了讓我近視加深以外,還是令我受益匪淺的。
我是一個書迷,一個快樂的書迷。我讀書,我快樂,我在書的海洋中暢遊,偶爾玩玩浪花,有時還會觸礁,但我依舊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