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
多年以後,請允話我依然這樣叫你。如果以這種方式給你的信你依然能收到,那也算是一種緣份吧。
算算從我們認識到現在,也已經快走過了人生的三年,人生中從幼稚到成熟的重要階段,無論順利還是坎坷,無論扶搖直上,還是跌跌撞撞,我們都毋庸置疑地走過來了。回首看看走過的路,突然感慨萬千,突然想有個人一起來檢閱自己的人生,以便在以後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穩健,卻發覺找不到一個可以說話的人,於是有一天想你想想了很多很多,想你身在何處,想你與誰廝守,想你的孩子怎樣叫你「媽媽」,想你家裡的每一位成員……以至於晚上做夢時夢到你了,夢中驚醒,迷糊中再次睡去,又繼續夢到你,夢裡七零八碎,卻依稀記得我說了一句:「這都是什麼時候的事了?看來這麼多年你一直都沒有關心過我。」你一笑而過。所以這些天來,一直有一種強烈的念頭--在網站上發表這篇。如果今天的你已經與我心中的那個你迥然不同,那麼,就當我是在向我們共同的一個朋友說話吧。
與你認識的時候,幼小的心靈似乎總是處在一種自我求證的狀態,要證明自己智慧的一面,要證明自己不為人知的閃光的一面,現在想來,這恐怕只是自己虛榮的一面吧。與你相愛,在我看來,是再純粹不過的一段感情了,沒有利益的驅使,不在乎任何感情之外的因素,只是一種自發的、來自心底的最強烈的感覺讓自己不斷地以語言和行動來表達自己的愛(你是否也這樣認為,我不得而知)。我相信只要有愛,就能所向披糜、一往無前;只要付出了愛,就一定能感動你,就一定不會看到你狠下心轉身離去的背影。並不是我偏激,只是因為,我愛的是你,而不是別人。你的一切言行告訴我,你是那麼地與眾不同,你決不願看到我傷心,你會讓我幸福。而當你終於默默地選擇離開時,我竟然找不到一個理由來說服自己接受這個事實,我被擊倒了!
分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分手的理由。那麼理由到底是什麼?是現實太殘忍?可現實明明是我最起碼可以讓自己能快樂些,而且有信心可以一天比一天活得精彩;是我自己太天真?可是一切的往事我怎麼可以否認?我所看到的、你為我所做的難道都只是一個假象?唯一能夠說服自己的是:我們在一起並不適合。也許我在人性上的某些自己無法察覺的弱點,在你原本動搖的意念上加了重重的一個砝碼;也許你是真的愛了,但現在也是真的不愛了;也許你並不是愛我,你只是看我對你說的話讓你感動了,而陪我走過了這一小段路,現在,該是分手的時間了,我不能貪婪地扯著你的衣襟不放啊!
你比我成熟,比我更清楚事態的發展將會帶給你我什麼。我這樣安慰自己,力求使自己解脫。強烈的自尊心讓我不願去阻止你離開我的腳步,從而討得一頓羞辱,我只能以此鞭策自己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那段日子是怎麼過來的,現在還歷歷在目,完全是一個病態的身體和心理在奄奄一息存活著……人的一生到底要選擇怎樣的人以怎樣的方式度過?我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不一定要基於愛情,但必須基於有意義。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