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國文寫作參考日記作文《走校》_2000字

  7.4

  考完會考後有一天的走校。職高裡沒有空調,電風扇扇著只是為了產熱。可其實我很喜歡這裡,條件很差的一所學校。這更貼近生活,更粗糙,而我們會懷疑所有美夢的虛無,卻對所有陰雲深信不疑。

  我開始想念他。可我再也不會去觸碰他。我給他分開的理由是,我不會喜歡一個不如我的人,可其實這並不是真正的理由。只是在我內心深處永遠無法對我可以和他一起這樣圓滿的結局真正的安心。分開的那個晚上,我醒了一夜。次日回校,人工的草坪上鋪著地磚,銀杏樹搖擺著綠色的葉子,我早就想好,就算一個人,就算沒有他,就算不會再那麼真的愛誰,我早已想好要一個人走下去。原諒我盛裝出席,只是為了錯過你。

  8.4

  其實,在分開的第二天,亞子問我,如果他變得強大再來找你,你還會接受他麼。我搖頭。他怎麼可能愛我那麼深,不過是喜歡,不過是楊花落盡,才覺得那時春好。一個並不是真正愛我的人,我再愛下去,只會毀了我自己。我敏感而易碎,他尚未和我相守的這幾年留給我的傷痛也已足夠讓我痛上許多許多年,何況真正一起,他對我的不珍惜將會帶給我的傷害呢。

  若是有朝一日,十年之後,他依舊深愛我,我又怎麼會不被感動,可是我祈禱,十年之後,我的心裡再也沒有他,再也不想為他掀起波瀾,為了這麼一個人,耗費整個青春,理智的講,我覺得虧。實際上,我耗費了。這就是人世間卑賤而偉大的愛啊。十年之後,他要是像維沙文對安琪莎一樣對我,我別無怨言,感恩戴德。我是真的愛過,不過這樣的話又有什麼好說呢。他也是知道的,只是不一定信罷了。再說,只會讓人恥笑,讓我久久無法心安。

    高二:滕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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