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這兩個詞在人們的腦海裡完全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生」代表著希望,「死」代表著悲痛,然而這兩個相隔了十萬八千里的詞卻鑄就了生死一瞬。
剛來到世間的雛鳥,小聲地鳴叫著,這是新生,樹枝抽芽了,這是新生;小河融化了,這是新生;一個新的小生命誕生了,這也是新生,可見「生」那是那麼美妙。
一個人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律,但是,我們可以避免一些無辜的死亡。在我國,一年不知有多少人在交通事故中喪生,有老人,有成年人,也有青年人和少年。他們的死是如此的不值。
漢代史學家司馬遷曾說過;「人故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在我看來,死於交通事故的人的死是輕於鴻毛的。那青少年,他們可是祖國的花朵呀!可卻在花朵未開放時就凋謝了。生命是我們的,生命也只有一次,在有限的生命中,我們可以當科學家,建築師,醫生、老師……我們有如此多的理想可以實現,可是如果沒有了生命,這一切又從何說起呢?正如少年不知愁的滋味,青少年也不知死的滋味,而當他們真正喪失了生命,連後悔都不可能了,死就像惡魔一樣,如此可怕。
正因為道路繁,車多人多,國家才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規》,難道法規都是廢紙嗎?我們可不能把他當作廢紙啊!它可是我們生命的一張保證書。如果人人遵守交通法規,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那寬大的柏油馬路就不會有那麼多鮮紅的、令人心痛的血。
我曾親眼目睹了那悲慘的一幕,在贛州到南康的那段公路上,車水馬龍,大小車輛不計其數,一個小男孩正要過馬路,他看都不看,直跑過去,哪知,迎面駛來一輛大卡車,就在那一瞬間,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心裡默默的為這個男孩祈禱著,但是,最讓人不想看到的那一幕還是發了,那輛車壓過小男孩瘦小的身體,小男孩當場就死亡了,我的天啊!為什麼老天不眷顧這個小生命呢?但是,我們明白生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小男孩應看清楚再過馬路。他當時為什麼不想想自己的父母呢? 「可憐天下父母心」「兒是父母的心頭肉」呀!小男孩的父母該多難過呀!父母生他養他不容易,可是他呢?還沒有報答父母,報效祖國,就這樣走了,人死是不能復活的,這樣的生命有意義嗎?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寫到;「我們赤裸裸的來到這個世上,又赤裸裸的回去了。」這不就枉費在世間走一趟嗎?生命短暫,時間匆匆,事實告訴我們一個深刻的道理;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我們只有珍愛生命,才能讓有限的生命發出無限的價值——這難道不是刻骨銘心的人間真理嗎?在生死的一瞬間,我們毅然「選擇」有價值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