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國文寫作參考敘事作文《此間的少年》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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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給你起了個名字叫艾米。

  ——尋找專屬的味道。

  看到稀一珈發來了的mail,她說,南方也同北方一樣,有很大的雪。這是八點一刻的事,我專意看了時間,那個時候我正躺在床上,體溫上升到39°。五樓的玻璃上結著厚厚的窗花,有一層霧凝聚在周圍。我聽見外面的聲音,他們都在玩雪。

  我習慣的在穿好上衣之後在床上坐好久,時間總那麼快,讓人始料未及。我寧願就這麼浪費著,消逝的日子也只能用來懷念了。好久,我終於可以站在地面,感覺呼吸有點困難,腦袋燙的要死。

  我沒找到印著兔斯基圖案的白色手套,很昂貴的一雙手套,只是現在弄丟了,曾經被我很喜歡。就像是死了男人的怨婦,慌亂中我撞翻了一隻杯子。我把雙手插進上衣口袋裡,然後出門。

  那個冬天,我的頭髮還沒有長起來,是三寸的平板頭。從理髮店出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原來並不適合剪這樣的髮型,看起來看傻,像個孩子。我記得那家店的名字叫“鍾少白”,花了我足足兩百塊,結果讓我變的很傻。那個滿臉笑容的髮型師推開玻璃門,依舊笑容,說,歡迎下次光臨。我笑笑,我怎麼還敢來。是在心裡說的,一般情況下,我不想傷了別人的面子,儘管很惱火。我就是這麼一個人,什麼都知道,什麼都懂,什麼都懶得說,於是裝的無所事事,裝的幼稚。

  路過Metersbonwe,店內滿是閃光的羽絨服和粗大的褲子,我相中了一雙掛在metersbonwe標誌上的手套,它們靜靜的掛在那裡,被牆角射來的光照的刺眼,很白。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買下它,因為在那個時候我沒有感覺到絲毫的冷,我像是拯救了它們被烤焦的危險。又是不知為何的戴了整個冬天,其實,我真的不知道在丟掉手套之後會這麼冷。我記得安夏說過我的手很好看,要裝在手套裡特別保護起來。如果早知道戀愛也這麼冷的話,我就不去愛了。

  終於,我的手在受到長久的溫暖之後受不了突然而來的寒冷,在冬末春至的時候凍壞了。這讓我無時無刻都在痛苦著,稍不留神就會因抓癢而把雙手抓的血跡斑斑。兩隻手上開始出現了大片大片的抓痕,黑的嚇人。它們會不時的滲透出淡紅的血跡,和衣服,課本沾染在一起,看起來很噁心。

  從那天起經年不退,只是我有耐心,我等,終於會有一天,這些傷口會癒合,消退的的無影無蹤。它們象徵著過去一年的愛情,千瘡百孔,不值得一提。

  初次和藝術生聯繫起來的時候,我把頭髮燙的很爆結合著葡萄紫的顏色,一身痞氣的在語文課堂上睡覺。老師用粉筆頭準確無誤的扔進了我的大背心裡,我憤怒的跳起身來,責問老師為什麼要打擾我休息。就這樣,我和老師扭打在一起。然後,罰站,訓話,寫檢討,叫家長,記處分。。。一套一套的,這是小瀋陽說的。

  幾天以後,轉班。是藝術班。

  我是在專業課培訓學校認識艾米的,她學的播音,我學的編導。

  之前我沒有任何理由的去認識她,我相信這樣的見面不會有第二次。

  艾米,是一個熟絡的死黨介紹給我的,他喜歡她。於是,我幫助他們製造了很多在一起的機會,那個時候,我把自己當做了媒婆。我希望如此有善心的自己可以撮合他們,貌似死黨對我這樣的安排激情澎湃,對他口中的真愛樂此不疲。但是事與願違。我不是長相難看的主,所以我不擔心追不到女生。

  我習慣一個人走路,一個人坐車,一個人去想亂七八糟的事,我不希望別人擾亂我平靜的生活。現在想不通的糾結,也許經過了時間的洗禮,也就淡化了呢。

  臨近高考的時候,我繼續在每一處想去的地方遊蕩,繼續把請假手續變的搖搖無期,學校裡永遠都看不到我的樣子,我似乎沒有存在過。教室裡的課本也不知道被仍到哪裡了,只有空空的課桌。

  我仍舊走在人行道上聽著MP3,雙手插進口袋裡,進行我一個人的行程。去德克士買大杯的可樂,一杯又一杯,把胃喝的發燙。我雙手抱著紙杯,然後低下頭閉上眼睛。好像有一張熟知的身影碰到了我的胳膊,我睜開眼睛,於是,脫口而出的喊出了她的名字。艾米。

  有一瞬間我以為自己認錯了人,一分鐘後我發現她驚訝的原因,那天,我扒拉著滿是頭油的頭髮和一雙漲漲的眼袋,活像一個乞丐。我突然想到自己前一天晚上和網友惡戰了整個晚上的DNF,我幹掉了他好多人,殺紅了眼。

  我尷尬的笑笑,我說我是小軒啊,你們的媒婆呢。

  她仔細的打量了我一番,然後說,這可是現實中的你?

  我的確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讓我很難去區分。我只是一個人太孤單,玩弄自己罷了。事實上,我很聰明,即使不去學校,也能考出很高的分數,讓同學抄我的卷子,為朋友兩肋插刀,愛國,愛黨,愛社會主義。可是這些都不能讓安夏喜歡我,她不喜歡我,莫名其妙的就和我分手了。我苦苦的哀求,把所有的高傲都放下來,我求她。她不要都不要,理由很簡單,她累了想休息了。她挽起了另一個男生的胳膊,她跟我說對不起,這讓我在陽光下感到戰慄,並且到現在依然戰慄不止。

  我承認是熬夜的原因,我一定是沒睡夠,所以才會胡說八道。幸好艾米並沒有把我當做痞子對待。於是我很感激她。

  談了很久,然後沉默下來。透過玻璃,天已經完全暗下來了。

  走出德克士,我說,我送你回去吧。她不讓,並且反過來送我到204站牌下,車來了,她幫我投進一元的硬幣,然後輕巧的下車。

  我們明天去唱歌吧,她對我揮手。

  我一直有做事拖拉的習慣,在接到艾米電話之後,我火速的向樓下衝去。結果還是遲了,我老遠的看見艾米在人群中顯眼的站在那裡,她看見我,然後轉身就走。

  我讓她等了足足一個小時。

  我慚愧的笑著,一路跟著她。

  很不幸的,沒有小包了。我們別無選擇的換了大包。服務生微笑的開下單子,我掏出了錢包。“姐姐”,先不用付費的。艾米說。我笑笑,是是。

  這是我第一次聽見艾米唱歌,是和我單獨在一塊。她唱著很多女歌手的歌,我在偷偷看她。

  就這樣下去,某一日,自然會看到結局。

  艾米,考慮和我在一起。

  她沒有說話,長長的頭髮擋住了她的臉,我看不見她的表情。除了長時間的交往,直到慢慢熟知,似乎我們還沒有別的越格的事。是安夏讓我長久以來感覺到冷,讓我絕望,我已經慢慢的擺脫了陰影。

  我知道在艾米的心裡只有他的位置,那天,我翻看了她的留言版,她和我之間的,也許只是為了證明自身存在擺脫寂寞的方式,和彼此沒有關係。只是我喜歡艾米,那麼喜歡。僅此而已。這並不是寂寞。

  我對她說,自己站在鐘樓蜿蜒的地下通道裡,雙手插在口袋中,看一個個經過的人。然後在出口處買兩根燒烤腸,在鐵板上烤熟,抹上油以及調料,最後裹上厚實的辣椒粉。滿足而愛戀地吃完。擺攤的大叔是個回族人,戴白顏色的圓頂冒,看起來看乾淨。

  我說,麻而辣燙的香腸可以暖胃,那樣就不會太疼。我害怕那種疼痛的感覺,於是很貪戀溫暖。

  她微笑,將腿上的麥克風放在桌上。回過頭看著我,問我怎麼會喜歡她。

  我喜歡你唱歌的樣子,那麼認真,那樣動容。我告訴她。

  其實我本來想說,喜歡是不知不覺中產生,沒有任何預兆的。只是這種感覺一直沒被我承認,我無法形容。或許是掩飾,不想被拆穿。KTV裡,我看見艾米唱那首《我很快樂》,瞇著眼睛,幾乎和原唱一樣。這是一種什麼感覺,能透過暖暖的光芒。

  她問我為什麼要偷看她,在語氣結尾的時候,加了重重的“哼”字。然後狠狠的掐了我一大把。

  你誘惑我了呢。我壞壞的笑笑。

  她向我憤怒的撲過來,被我緊緊抱住。我說,艾米,你要一直在呢。

  全文完

  【後面說】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的時間才敲完這一大堆字,電腦屏幕刺的我眼睛生疼。我總是就這麼的一個人坐好久,然後用紀念的方式去生活,慢慢的走向通向死亡的道路。我固執的把發生了的事裝的沒有發生,裝的很傻很幼稚,裝的像個孩子,裝的毫不在意。我不斷的在失去很多在乎的人,愛我的人,這也許真的會是萬劫不復,可是失去的東西終究是回不來了。我說,我依舊那麼的期待你,上帝和女神並不是不合適,只是這個晴天還沒有到來。

  陝西省丹鳳中學高三:田怡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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