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學測國文寫作日記作文《與其眾人受苦》_900字

  我是一個非常有犧牲精神的人,經常為了大眾的利益犧牲自己的,有一次我就發揚了“大無畏”的精神。

  那是發生在一個炎熱夏天裡的午飯後,天氣沉悶的令人窒息。教室裡傳來老班喋喋不休的批評,知了枯燥的蟲鳴加上悶熱的空氣似乎令老班十分煩躁,更加激動地批評我們這些“嫌疑人”:“你們知不知道這碗也是公物啊……”

  事情是這樣的,不知是哪個挨千刀,把我們班的一個不銹鋼碗給砸得一塌糊塗,不成碗形,像墨西哥的大草帽,這“強”人不但不銷毀證據,還明目張膽的放在講台上,似乎在炫耀在自己的破壞力與“驚人”的破壞力和“藝術天賦”。接下來,悲劇在我們這十多人上上演。“到底是誰把這碗弄破的!”老班拿著碗激動地責問!

  老班為了證明自己的大公無私以及高明,先讓我們找人證證明自己不在場,但沒什麼效應,就又讓大家指證,還加以威逼利誘,我心裡暗想:真是太悲慘了啊!但最後還是沒找到破碗的始作俑者。看沒有人出來承認,老班氣呼呼的甩下一句話:“不出來承認,誰都要處罰!不僅要按班規,寫說2000字說明書、干一個星期的值日,還要公開作檢討!給你們一分鐘”說完,就坐在椅子上對我們虎視眈眈。

  我想:要是都不承認,就都要受罰,如果我一個人背這黑鍋,那就只有我一個人受苦,可是處罰也不輕啊!猶豫之時,老班站起來說:“時間到了,都快去寫說明書!”我的大腦突然發熱:我靠!簡直逼供啊!管他三七二十一,老子今天豁出去!“是我幹的!”我的聲音如驚雷一般炸在班級裡,同學們都呆呆的望著我,眼神裡流露出是吃驚與如獲大釋,只有老班冷笑著說:“現在承認太晚了,處罰加重,你現在去給我去抄《醜小鴨》!”說完就走,到了門口,還甩了一句“放學前給我檢查”便揚長而去。

  老師一走,我不屑的撇了撇的嘴,很無奈的坐下來開始抄,還沒開始抄,我的筆就被人按住了,頭也沒抬:“老子現在煩的很,還要抄《醜小鴨》,別跟我耍!”哪知那人說:“我們知道你是故意承認的,自己背黑鍋,所以過來幫你抄呵!”抬起頭才知道是死黨和其他躲過一罰的同學,心裡不由得暖洋洋的,感覺自己跟救世主一樣……

  我覺得本主任這種種行為非常的不好,她怎麼就知道碗一定是我們班同學砸的呢?居然為了個一破碗,讓全班同學之間互相猜疑揭發甚至攻擊,真是得不償失。但老師萬萬沒想到我卻因為這種“與其眾人受苦不如一人擔罪”的精神而受到同學們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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