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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相遇是場偶然,再平凡不過的、13歲時的偶然。
那是寒假剛開始時,你是在我睡前百無聊賴的時候,珍妮遞給我的。她說這本書很好看,她很喜歡。
我接過書,看了一眼——哈利波特,四個鎦金似的,金光閃閃的大字就映入了我的眼簾。我心裡一沉:我對《哈利波特》這本書的名字並沒有多少好感,天知道是為什麼,我從《哈利波特》開始流行時就因為討厭這個名字,我認為那些哈密瓜們簡直是無聊透頂,才會喜歡這種東西,從而放棄了千百次我現在認為是讀它的好機會。不過我對《哈利波特》還是有所瞭解的,起碼我知道它是關於魔法的,儘管我當時一點也不相信有魔法存在。
珍妮說這是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她還買了第五部,正在看。
我又掃了一眼封面,上面畫著一個小男孩,我想這就是主人公——哈利波特了吧???棕黑色的頭髮,帶著一雙圓框眼鏡,騎在一個——哦,這個我認識——一個飛天掃帚上(因為很多地方都有用到飛天掃帚),抬著頭,看他的動作,像是伸著手在抓頭頂右上方的一個金色的、長著翅膀的金色小球。最奇特的地方是他額頭上的一道閃電形的東西,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只是記得在小時候《哈利波特》風靡全國時,人們討論的最多的就是那道閃電,那是什麼???讓我想想,嗯,好像是……對了——閃電型的傷疤!!!原來那是傷疤啊,可那是怎麼落成的呢???為什麼會是閃電形的???這使我感到很好奇,懷著激動、又有那麼一點複雜的心情,翻到了第一章……
我真的很感謝珍妮,是她把我帶進了小惠金區女貞路四號的門口,可是,我也很感謝我自己,是我推開了那扇門,讓我進入了哈利的生活,讓我領略到了他的故事……我現在明白了,不能因為一個東西的外表而埋沒了它的內心,儘管它的外表會有多麼華麗,或多麼的不堪入目,只有真正走進它的內心,才會明白它的真正內涵。我為我以前的無知而感到懊悔,我現在不再是一個麻瓜了,我已成為一個未成年的小巫師,一個鑽石級哈密瓜。我認為,我以前的那種世界上並不存在魔法的那種麻瓜觀念是錯誤的。其實,魔法,就在我們心中,只要我們願意相信,就能體會到魔法帶給我們的無限力量。這種力量不是像伏地魔那樣可以稱霸天下、主宰世界的力量,而正是他到死都不會明白的力量——愛、勇氣和希望,那就是我從《哈利波特》這七部裡學到的一點點東西,我未曾表達的,或沒有讀到的,還有很多。我將永遠陪伴哈利,始終忠於哈利,我相信,《哈利波特》會是我永遠的伴侶,就像死亡聖器裡羅琳說的——如果你始終忠於哈利,直到最後的最後……
LunaGranger
渭南實驗初中初一:楊璐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