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上寫著這樣一篇文章。郭翠華去鳴要騎駱駝,穩穩的駱駝祥座小山很偉岸的樣子,沒等“我們”靠近他龐大的身軀忽的就跪下了,貴得如此突然,讓人措手不及,“我”只是覺得天第一次啊就矮了很多,原來駱駝也是卑微的物種,而我竟對它產生了許多憐憫,不只是誰訓練了他的奴性。給人下跪,應該不是他的天性吧!
看那些80年代的片子,只要孩子一犯錯,母親就會染他們次阿桂。她不知這樣的做對一個孩子意味著什麼。在他看來是懺悔,是認錯。而對一個孩子來說內心有一處東西在壓抑,在扭曲,在撕扯,甚至窒息,而另一種卑微的東西是在慢慢滋長。下跪是幾千年來人與人遵規和卑賤區分臣給君跪,民給官跪,兒女給父母跪,是天經地義的,在我看來,這是人性中不平等,最辱有人格的,最不人道的一種,奴性就像基因也是可以遺傳的。
無論在什麼時候,解放了自己的雙膝就是一種軟弱,就是放棄了自己做人的尊嚴,一個不知自尊自愛的人,是不會贏得別人的尊重的。
前不久,報紙上登了兩則消息:一則是一個女大學生因為被偷,為了討回自己的錢包裡的證件,在車站,給小偷下跪。我不敢想,那是一幅多麼不堪的畫面。她的所為讓我們看到她身上的缺失,就像一個士兵在可惡的敵人面前放下了武器,以丟棄自己人格的方式換取偷生的權利,結果可想而知。
還有一則是一個日本要中國的工人給他下跪,為了保住飯碗,那些卑微的工人不得不放棄了尊嚴,同時次下跪了自己做人的底線。但有一個年輕人,寧可丟了自己的工作,也要堅持自己做人的權利。
上帝說,人人都是他的孩子,而佛說,只要你願意,人人都可以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