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記憶寶盒中,裝載著數不清的回憶,在歲月的沖洗下,寶盒依然那麼新。在我的寶盒中,小學生活中的記憶依然猶新!
記得那是一個晴朗的星期天,太陽艷得讓人睜不開眼,在這樣的下午,怎能沒有一把扇子為人驅走炎熱呢?可惜了,雖然我腰纏萬貫——只有20元,卻陷身於監獄中——學校,毫無用武之地呀!怎麼辦呢?站在我身旁的陳喜想出了辦法,說:“既然保安不讓我們出去,要老師的簽字才能放我們出去,那我們就這樣……這樣……”她在我耳邊嘀咕了一陣,我聽後,拍手叫好。我們從校門口徑直跑到唐老師的寢室,不懷好意地笑著。自然,我們可沒有那麼傻,直入正題,而是嘮了會兒家常,然後由陳喜出場:
“唐老師,都要畢業了,你就給我個簽名吧!我和璨璨正在比賽,看誰的人緣好,要的簽名多!就差這一個,我就比她多了!”
“你們真是好笑,我又不是明星,要我的簽名有什麼用?”
撒嬌記上場:“哎呀,唐老師,你就給我一個簽名嘛!你知不知道為什麼我上個星期一直不聽話,就是因為我和璨璨打賭輸了,你忍心看我像上週一樣嗎?再不濟,也要簽在手上嘛!嗯,好不好?”陳喜嗲聲嗲氣地說。
……
經過我們的勸說,唐老師終於在陳喜的手上簽了字,我們笑著跑回了寢室。陳喜趕緊把手往紙上按,可是什麼痕跡也沒有留下。然後,我們又想出了一條錦囊妙計。
“哦喲,璨璨,有你這樣的嗎?”
“本來就不能算,簽在手上的字一會兒就沒了。”
我們爭執著走出寢室,又回到了原點。同樣,還是陳喜先出場:
“唐老師,璨璨說,這不算我贏,簽在手上的字一會兒就沒有了,好可惡啊!”
為了我們的計劃,我只好犧牲自我,成全大家了。
“胡璨,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字寫在手上就對了嘛!”唐老師瞪了我一眼。
沒辦法,我還真是吃了啞巴虧,什麼也不敢說:“唐老師,本來就不算嘛!”
在我和陳喜的兩面夾攻下,唐老師乖乖地簽了字。
我們拿著戰利品,一邊跑,一邊在之上寫請假條的內容,末尾寫了日期:4月14日。
結局是:我們良心未泯,在到校門口前一秒把紙條撕了。當然,這只是江湖上流傳的版本,真實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們興高采烈地直奔門衛室,在途中,卻遇上了劉老師,要是劉老師告訴唐老師我們把老師的簽字拿來寫請假條,唐老師再告訴許老師,那我們不就慘了。我示意陳喜向前看,她一看,驚慌失措。我們兩個人只好把帽子戴上,用外套的右半部分遮住臉,嘴裡不停的嘀咕:“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走到安全地帶後,我們把帽子取下,把“請假條”給保安看。
“你們明天才出去嗎?”
“不啊,我們今天出去!”我說。
“那怎麼日期是4月14日呢?"
“不對嗎,昨天我爺爺過生日,是13號啊!”陳喜錚錚有詞地說。
“今天才是13日,你們老師的短號是多少?我打個電話問她?”保安說罷便掏出手機要打電話。
也許是陳喜害怕了,陳喜一把奪過請假條,生氣地說:“反正也出不去。”說罷,把紙條四成碎片,扔進了垃圾桶。
計劃就此泡湯!
初一:胡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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