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傳》這個用殺人表示英雄風範准男人世界裡,潘金蓮的故事耐人尋味,全面冷靜地認識她,遠比人云亦云地切齒唾罵更加真實,也更有意義些。
潘金蓮作為一個典型的藝術形象,在《水滸傳》一書中得到了細緻入微的刻畫,使其達到了“極淫婦之最”的高度。
在塑造潘金蓮時,作者主觀上就把她定位在淫婦上,這種先入為主的表現手法,直接引導讀者按照作者的思路去思考,這樣越看越覺得作者說的有理,罵的淋漓,殺的痛快。這道理好比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孩,他媽媽指著說這是個好人,那麼這個小孩就對其有好感,想接近;媽媽說那是個壞蛋,小孩子就非常厭惡,甚至產生敵意。介紹潘金蓮時,作者不說別的,先說“這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還說她嫌棄丈夫不會風流。光這,誰還會對她有好感呢?
其實,作者在精心打造潘金蓮“淫”“狠”形象的同時,無意中展示了潘金蓮的另一面,這或者是作者始料未及的。這好比秦始皇修築萬里長城,本來是用來戰爭防護,可後來,萬里長城成了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成為中華民族的象徵。
“那清河縣有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寫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她,這使女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於他。”這幾句輕描淡寫對潘金蓮的來歷進行了簡介,也為讀者掃清疑慮,交代了武大懷攬嬌娘的原因。可就這不溫不火的幾句話,卻把潘無聲地放在了案板上,任由世人宰割,卻不許動彈,更不許反抗。而唾罵之人往往忽略了這種天大的不公,一味指責受冤之人的過失,問題就出來了。既然她天生淫蕩,又會“為頭的愛偷漢子”,那為什麼她不但不勾引,而且還不肯低頭嫁於那個大戶?一個“纏”字,說明潘金蓮對張大戶的厭惡和自己心存美好的理想。
要我說,潘金蓮和武大風風雨雨並肩走過這麼兩年,實屬不易。試想,這武大乃是清河縣有名的“三寸丁谷樹皮”,而作為一個貌美如花的妙齡少女,潘金蓮又怎能不滿腹心酸?可就是這樣,潘金蓮還是與夫相安廝守,不僅不主動出門尋歡,而且平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直到打虎英雄武松的出現,這武松是何許人也?那可是頂天立地的漢子,典型的白馬王子啊,哪個少女不想嫁這樣一個英雄人物?奈何武二是典型的單身主義者,一句“嫂嫂休要懲地不知羞恥”,讓潘金蓮徹底死心。可春心一動,西門不來東門來。叉竿打住西門慶是巧而又巧,又逢“專一靠雜珍養口”的王婆看見,所以那紅杏不出牆反倒是怪事!
其實,對《水滸傳》的評價不少地方值得商榷,有許多並不比潘害夫的罪過遜色,潘金蓮成了淫婦,他們成了英雄。例如李逵把與人未婚同床的狄太公之女揪到床邊,一斧砍下頭來,恰是發擂的亂剁一陣,剁做十來段,丟在地下。又如武松血濺鴛鴦樓一節,連殺十九命,多是無辜遭難。而宋江的拿手好戲,便是害的他人家破人亡,從而逼人家上梁山入伙。
潘金蓮成淫婦,雖與她勾結姘頭毒殺親夫有關,主要還是跟許多文人的思想觀念,人性中的獸性有關,他們就在有意識無意識的傳播中進行了津津樂道的渲染。其他人人云亦云,代代相傳,幾人來考究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