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斥巨資打造「中華文化標誌城」的消息一經披露,即遭到上百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反對,各大報紙也發表了很多質疑的文章。反對者認為,項目投資300億元耗資巨大,打著文化名義破壞歷史遺產和傳統文化環境,有文化造假、文化浮誇之嫌,會對「國庫」造成嚴重浪費。
從中華文化城的規劃看,其規模之大、投入之多令人咂舌。其實這種一味追求數量上的多、大、全的文化發展模式在全國各地比比皆是。各種新建的民俗村、風俗園、影視文化城常常佔地面積驚人,卻倒盡了遊人的胃口。
這種文化發展的理念是值得反思的,在某種意義上是反文化的。文化大發展不同於經濟大發展,不是物質大繁榮、資金大投入、利潤大回收。更何況片面追求發展速度、發展規模以及經濟利潤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即使在經濟領域也並不適合,對經濟持久發展、社會和諧發展極為不利。我們對「發展」的概念一直有著根深蒂固的誤解,似乎一提起發展就想起龐大的面積、驚人的數字、富麗堂皇的樓堂館所。這種自殺式發展模式或許可以短時間內拉動GDP,但是其代價則是能源的浪費、環境的破壞、人際關係的異化,還極大地敗壞了人們的內心生活,損害人的身體和精神健康,其弊端已經引起中央、知識界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和深刻反思。「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發展」等新的概念和命題的提出就是明證。我們一直把「發展」理解為一個量的概念,而實際上發展更是質的概念。
對文化而言,粗放型的發展模式就更是災難性的。它不是建設而是破壞。那些人造的沒有文化的文化城的真正動力和槓桿是經濟,是GDP,是所謂「政績」。
在我看來,古建築古文物的「原貌」「原樣」不只是城樓、墳墓、牌樓等等孤立的文物的原樣,而是這些建築物、文物的原樣再加上它的周邊環境的原樣。打個比方,十三陵是一個文物群,各個陵園之間有很多空地,如果在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築物,即使陵墓本身沒有動,它們所處的環境卻發生了變化,這同樣是對於文物環境的破壞,文物環境的破壞即廣義上的對文物的破壞。所謂文物保護應該是文物及其周邊環境的整體保護。
如果文化標誌城的負責人和專家們真的是以保護文物為宗旨和目的,那麼我奉勸一句:不要再建任何的新建築,徹底放棄標誌城這個「創意」,才是對文物、對文化遺產的最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