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阜陽市穎泉區區委原書記張治安受賄、報復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個判決出來的時候,想必當地的多數人民和受害者家屬都是感到非常氣憤的吧。
他因花3000萬元建起活像美國白宮的政府辦公大樓而得此「雅號」。他與一般貪官不同,除了受賄,還犯有報復陷害罪,致使受害人李國福在拘留所自縊身亡。2月8日,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阜陽市穎泉區區委原書記張治安受賄、報復陷害,區檢察院原檢察長汪成報復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張治安犯受賄罪、報復陷害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汪成犯報復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今年來,貪官們被判死緩的越來越多了,可以說是大行其道,而且愈演愈烈。
例如,中國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受賄數額1.9億元被判處死緩;上海電氣原董事長王成明因共同貪污3億被判死緩;原海南華銀公司負責人、大連證券公司董事長石雪,貪污2.6億元,挪用公款近1.2億元,另外偽造金融憑證企圖詐騙央行14億元、非法集資24億元,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畢玉璽因受賄、私分國有資產1304萬餘元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重慶市規劃局局長蔣勇因受賄1796萬餘元被判死緩;就拿剛剛被一審的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孫善武,因受賄910餘萬也被判為了死緩。
在公眾視野裡,自鄭筱萸被執行死刑後,近年來落馬的「高官」,沒有看見終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無一例外的皆是死緩,死緩已經擁擠不堪,死緩已經氾濫成災,死緩自然就「物以多為賤」,死緩由此逐漸地在坊間已經形成了其特定的含義!白宮書記被判死緩,網友能高興起來,那才是咄咄怪事!
這其中當然有暗箱操作,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理所當然的死刑突然就變成了死緩呢?在這個權錢交易的社會,我覺得正義和公平已經很少有了。他們最後真正執行死刑的又有幾個呢?真正悔改了的又有幾個呢?
當邪惡者受到正義審判時,為什麼遲遲不能還舉報人公正?如此「白宮書記」,怎麼就捨不得殺?如此,如何撫慰一再受迫害的舉報人;如何震懾一再敢於打擊迫害反腐者的巨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