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銘記的已經被遺忘,該遺忘的卻牢牢被記住。
我們都像是淘氣的小孩子。明明知道有些事不該做卻總要去試試,看見花朵很美就想去摸摸,可是當被刺破手指還不懂是為什麼,永遠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孩子。
也許,在當時當地,我癡迷,幻想,然而,當焰火散盡,才發現自己的幼稚愚蠢。
那些人,那些事,也許真的該被忘記。
我總是在快樂的時候低頭就看見自己的傷疤,在微笑的時候就突然想要流淚,在幸福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得不償失,她們都說我活得很累,現在是這樣,將來也一如既往。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將來,會是如何?
曾經唱過一些歌,畫過一些畫,寫過一些字,愛過一些人,日子長了,聲音變得暗啞,畫面變得腐朽,影子變得模糊,回憶變得暗黃,事實應經被淡忘,但是傷卻留著,就像我下巴上那一道粉白的疤痕,我以為它很快會消失,我可以與他告別,可是這麼長時間,它卻一直留著,等著我,看我的每一份痛苦與傷悲,那份痛早已煙消雲散,可是那陰霾卻永遠留存,像是每夜每夜出現的夢魘,揮不去,趕不走,纏繞著我提醒著我那些畫面,那些聲音,那些所有的無奈與不堪。
我以為生命是油畫,一筆一筆濃墨重彩總能遮掩一切過去的細枝末節,一筆一筆堆砌上去的畫面,幸福可以代替傷痛,美好可以掩蓋黑暗。
可是,我錯了,生命原來是素描,一筆一筆,明明暗暗,輕輕重重,每一筆都留著,每一筆都等著,永遠是黑白兩色,快慰與傷悲,幸福與痛苦,相依並存,無法消除,無法忘懷。
那些用血與淚寫下的故事,淡漠,或者冰涼。
最好都忘了吧。
忘不了的就記著它,等待它腐爛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