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字融入生活,文學便從歷史的長河誕生了。文學,在經過歲月的淘洗後,越發像酒一樣醇香,每次品味,總能感覺到一種被月華籠罩一般的境界。那麼,我們要如何品味文學?
有時候,我們會手不釋卷地拿著一本好的作品,靜靜地品味,我們好像進入了書中所描繪的世界,開始完全沉浸在其中。我們時而憂傷不語,時而慷慨悲憤,時而歡快雀躍。與文字作品產生情感上的共鳴,其實就是品味的一個過程。正如一位作家讀《唐吉柯德》那樣,那是在一個陰霾的日子,還是少年的他坐在長長的石板凳上,不斷為心中的“英雄”歎息不已!
因此,品味不一定要刻意表現在動作行為上,譬如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裡寫到的私塾先生,就有些引人發笑--只見他隨手拿起一本書,開始慢慢念起來,腦袋從前面擺到後面,聲音也有節奏地拉長。這不過是迂腐的人的品味方式,實際上應稱作玩味,就好像閒得無聊的人逗鳥一樣。
另外,品味是需要醞釀的,許多作品如果要徹底領悟當中的內涵,就要經過時間的醞釀,直到有一天它們逐漸變得清晰透明,在回味當中我們會領悟很多我們以前不可能理解的東西。回味,是品味的延續與加深,也是另一個品味的起點。
品味論語,孔老夫子感慨“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我們品味到時間匆匆不可挽留;品味史書典籍,我們彷彿站在廣闊的時間坐標上,看歷史沉浮,繁華與衰敗交替;品味小說,社會文化與風貌開始在我們眼前一頁頁展開。
品味文學作品,不僅是品味它的內容,也要品味到它的意義與局限性。面對眾多的文學作品,評論也是一種品味,那麼怎樣的作品才能稱得上是優秀的作品呢?杜甫認為,“文章合為時而著,詩歌合為事而作”,因此唐代文人也曾提出“文以載道”。可知,只有符合時代要求的作品,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文學,否則只能成為文字垃圾。
如今的社會上,我們可以看到一批“80後”的作家如同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然而面對這種現象,我覺得我們既需要一批符合時代要求的好的作家,也需要一些理性品味文學的讀者。
文學,需要在品味中才能延續其生命與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