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燈,我住在人們的心裡。
有的人心裡灰暗、骯髒,有的人心裡明亮、純潔。有的人垂頭喪氣,頹廢不堪;有的人奮發向上,朝氣蓬勃。
而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因為我呀。
在有些人心裡,我什麼也不是,灰頭土臉地呆在角落裡;在有些人的心裡,我就像最美好的聖物、救命的稻草。
我需要被點亮。
孔子把我點亮了,所以《春秋》誕生了;海倫凱勒把我點亮了,因此《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司馬遷把我點亮,“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流傳千古;霍金、孫武、張海迪......他們都把我點亮了。
他們成功的條件皆應有我。
地震了,點亮我的孩子能在廢墟下唱歌、看書;點亮我的孩子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難,臉上始終是笑容;點亮我……
點亮我,就是點亮希望。
夜行的人點亮我,就能衝破黑暗,迎來光明;大山的孩子點亮我,一步步走出大山,走向未來;失敗的人點亮我,就能重新揚起風帆,駛向理想的彼岸。
初三:於悅
作文空間(www.ZuoWen.Space)專稿 歡迎分享推薦給你的朋友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