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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談
對文學一直不敢有太多看法,也沒有人能把文學論述得很完整、很透徹,但想到一些總是要說的。
文學總是跟人學密不可分的,文學分析著人學,而人學是文學的“養料”,二者如同球拍和球,互相彌補。文章無非是寫人、寫物、寫景和寫事理。寫人自是人學,而寫物和寫景是作者的所見,是個人感受,故也與人學相適合,寫事理自然是作者對一件事的看法或者說些大道理,是個人看法,與人學仍密不可分。所以自古以來就有“文學即人學”的說法。
對片面的文學來說,有經典的格式,但如今又提倡創新,不自覺地就陷入了矛盾之中。那麼在文學的保守與創新上該怎樣抉擇呢?個人覺得,兩者兼併、取長補短最為合適。有些不能創新的,例如唐詩宋詞等,此類文體在特定的時期形成了特定的風格,各自有著規矩,倘若改了就是不尊重經典了;有些已經創新了的,例如現代詩歌,在古典詩歌的基礎上進行了大規模的創新,不拘泥於一定的套路,個性張揚,要寫很容易,要脫穎而出卻很困難。所以不能單方面的臆斷各種文學的好壞,要投其所好、廣泛涉獵才是。
很多人對於理解文學望而卻步,覺著文學的崇高不是我們這些泛泛之輩可以談論的。可我倒不這樣認為,文學固然崇高,也是我們人類所創造,並非無法企及,而是我們沒有達到某一高度。所以為了有朝一日能夠達到那個高度,現在就應該去試著理解它。
蒲松齡說過:“性癡,則其志凝;故書癡者文必工,藝癡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無成者,皆自謂不癡者也。”文學的魅力對於癡迷它的人是無法言說的,為了一個靈感,可以一晚不睡覺,而為了一道數學題,做著做著就睡著了。當初吸引我的不是它的廣度,而是它的深度,它複雜,難以捉摸,這使得我更有興趣,希望能完全的瞭解它,可折騰了那麼久,也就得到了一點皮毛而已。大概只有我的人學修煉到爐火純青的地步時,才能夠的上它吧。
大概來說,任何人之於寫作都不應為了迎合什麼,而應抒發自己的真情實感抑或是宣揚著有益於社會人的正能量。
高一: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