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家人都做著各自的事。忽然,整棟樓黑了下來,母親忙不迭的找出一小截短短的蠟燭點起來。我被派遣去買蠟燭,跑了好幾家商店才買到四支蠟燭。
我盯著蠟燭看了許久,不禁被這美麗的燭火和直挺的蠟桿吸引了。瞧!它在燃燒自己,卻照亮了整間屋子。我享受著蠟燭給我帶來的不一樣的光芒與溫暖。燭光溫和,我的眼睛十分舒服,蠟燭照耀的每一處地方都像是軟綿綿的,令我陶醉。
蠟燭不像燈。日光燈常讓我睜不開眼睛,還特別費電。在白花花的燈下我寫起作業來有些吃力,眼睛感覺不太好。而且若是有時候停了電,燈一下子便黯淡失色。
這時我覺得蠟燭比燈更加耀眼了。
在生活中,燈幾乎替代了蠟燭。可是,我們不能忽略蠟燭,它讓我學到了很多,最可貴的是蠟燭的精神:照亮別人,犧牲自己。我們就應該做一個有著蠟燭精神的人!
燭光越來越微弱,蠟油一點一滴地燃燒著……
初一:Mio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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