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東昇西落的那顆金色星球,我將它稱之為第一個太陽,而我又將“法律”視作人類的第二個太陽。第一個太陽賦予大地於光明和溫暖,但是,這第二個太陽又何嘗不是呢?
有人說,世界本無所謂黑暗,只是缺少陽光的照射罷了。
我想,那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時期也許是人類社會最黑暗,最缺少陽光的時候,在人類社會經歷了黑暗中摸爬滾打一路走來的時候,可見黑暗之中有許多“小星星”在閃耀著,漸漸地,這點微弱的光指引著人類邁向文明、和平的發展道路,但僅憑這點點微光還遠遠不夠,因為黑暗也在一點點地吞噬著這僅有的聖光,雖然那若隱若現的星點之中,不乏有個人的私心利慾,但是那些微光最終會在那無盡的黑暗中漸漸消亡,留下來的,依舊在天空中閃耀著的就是無數小星星匯聚而成的“金色太陽”。
“如果法律是非正義的,它就不能存在”這是古羅馬的奧古斯丁所講的。
有人說,法律是死的,是死板的,是冷酷無情的。列寧講過一句話:憲法,就是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我不得不承認,這“紙”的確是死的,但是,法律它本身就是活的,他永遠活在每一個具有正義感的人的內心深處。法律不是死板的,卻是靈活的,是自由的象徵,讀了斯賓諾莎的一句話你就明白了: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系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我承認,法律是無情的,是冷酷的,法律像鐵鎖一般,有些人千方百計想打開法律所禁止的東西,一旦打開,卻發現自己已犯下無法挽回的罪責,法律對罪大惡極之人自然是冷酷無情,對非正義的行為更是嚴厲的審判和懲罰。
就像意大利的阿奎那所講的:法律的真正目地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
如果說,人的一生必讀的一本書,那非法律莫屬;如果說,世界走向和平的根本需要一種規則,那毋庸置疑是法律。
講了這麼多之後,也許你會想著買幾本法律書籍來讀一讀,這種想法是好的,我們應該了解法律,學習法律,學習法律就等於給自己灌輸了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意識,我們不僅要學習,更應該讓這“太陽”的光芒照進我們的心裡,就像陽光普照大地。
我們的社會需要太陽,需要法律,如果真的有上帝的話,我更願意把法律與上帝相提並論。
“法律”這個偉大而又無畏的鋼鐵戰士,我們應該為之頌歌,更應該感謝和銘記那些與非正義作鬥爭的人們,他們在戰鬥,就如同法律在戰鬥,法律像正義人心中的一頭小憩的神獸,只要稍稍嗅到一絲一毫非正義的存在,就會覺醒,就會與之戰鬥。
也許我們沒有時時刻刻的在談論法律,但我們卻時時刻刻地生活在法律的保護之中,當有人想傷害或損壞我們或我們利益的時候,那些不法之人都要三思,因為他們藏匿在黑暗中的醜惡嘴臉都將在太陽的聖光之下變得一覽無餘。
伯爾曼曾說: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狂言。
如果說,將我們的心靈比作一方土地,那麼這土地種下的應是法律的種子,當這種子生根發芽之時,你脆弱的心靈無形之中也多了一層保護。
人的心靈本是黑暗的,只是缺少陽光的照射罷了。
知法,學法,懂法,讓法律成為我們為人處世的準則和一生的信仰。
敞開心扉,讓陽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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