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的我是一個琴棋書畫,樣樣略知一二的“小才女”。在老師、叔叔、阿姨的眼中,我一直都是一個乖巧的女孩。我的童年,即不瘋狂,也不灑脫,只是平平靜靜地走過,偶爾也會泛起一暈漣漪。
那時,母親對我的要求很嚴,她並不凶,但在我心中的威信卻很高。很小的時候,我問母親要錢時,母親就不會多加過問,便讓我自己從她的包裡拿。因為母親知道,我是不會亂花的。在我的心目中,她是個很通情達理的人,她對我所說的話很信任,我也很聽話。直到那件事的發生使我改變了對母親的看法。
當我還在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僅僅因說了一句玩笑話而殺害了一個同學的自尊心。我真的沒有想到一句話會給她帶來如此大的傷害,她哭著把這一切告訴了她的媽媽。她的媽媽怒氣沖沖地找到了我。對於她所說的話,我不以為然,認為她是雷聲大,雨點小罷了,依然我行我素。
可是母親知道後,結果就截然不同了。她打了我,是在我記事以來的第一次,很痛很疼,皮膚上有一種被灼燒的感覺,辣辣的。我恨母親,發現她是那麼壞。我委屈哪!不就是一句玩笑話嗎?何必大動干戈?那個同學也真是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未免太差了!我心理嘀咕著,卻不敢說出來。
為了不再受皮肉之苦,年幼的我開始注意自己說話的態度和藝術。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終於明白了母親打我的用意,她是在教我一種“口能吐玫瑰,亦能吐荊棘”的處世之道啊!如果當時母親對1個年僅5歲的孩子說這些,我會懂嗎?
母親說,她在打我的時候很疼,不僅手疼,更多的是心疼。即便如此,但在她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敗,在所有的誇獎、批評與恐嚇都無效之後,母親還會拿出最後的武器——打。這一巴掌下去,似乎要比幾百句好聽的話都中用的多。或許是由於我太天真貪玩,或許是由於我太我行我素,或許是由於我太驕傲淘氣,母親的“打”似春雨點點,推動著我的成長。我在挨打之後,也常常嘟起小嘴同母親賭氣。那是我最大的心願就是擺脫母親的“打”。
可在我9歲生日的那一天,母親突然對我說:“孩子,你長大了,只有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才會挨打,媽媽今後不打你了!”這是我渴望以久的話,但在那一剎那,我卻感覺失去了什麼。
在以後的日子裡,母親的確從未打過我。我也在不斷的成長,馬上就要點亮14歲生日的蠟燭了。
我對母親的打又有了新的認識,它是上帝賜給每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的另一種方式,也是母親一種發自內心的愛,而不是“恨鐵不成剛”的反應。是的,打與不打都是愛,罵與不罵同為愛。無論時代如何發展,這一點,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