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國文寫作日記作文《年少偏執的我們》_800字

  我這個人,從來都是喜新厭舊,對一件事物或人的興趣從來不會長久,可是為什麼,還是忘不掉你呢?果然吶,愛一個人很卑微,如果那個人不愛你的話。

 

  我遇見過一個男孩,長得很帥氣,第一眼就喜歡上了。這樣的說辭不知道會不會覺得可笑,怎麼會有這麼草率的決定。男孩沒有什麼特別的,反而成績不好,屬於老師眼中的壞學生,可我似乎很清楚這一切,卻又義無反顧的陷進去。

 

  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哪一方面,男孩似乎很討厭我,每次看見我都會出言諷刺,說句不好聽的,我都覺得自己是在犯賤,明明人家那麼討厭你,你還一個勁兒的往人家跟前湊。他第一次諷刺我時,他的話像一盆冷水將我從頭淋到尾,我覺得很難過,又覺得很委屈,如果我哪裡做得不好,請你告訴我,我會改。漸漸地,從一開始的反抗,到最後的沉默,我似乎習慣了這一切。如果有認識我的人,看到我這樣,一定會很驚訝,因為我從不是這樣脾氣好的姑娘,他呀,就是我的劫。

 

  後來呢?後來他對我的態度漸漸有所轉變,不再說我的壞話,可也沒有像小說裡的情節一樣,在一起。我不知道他的態度為什麼轉變,可於我而言,這都無所謂,不討厭我就可以了。

 

  他會問我要答案抄,我就不論多晚,給他把答案發過去;在他腳受傷休在家裡時,我會把“你腳沒事吧”這麼短短一句話,想了好半天才問出口;我不會問他在不在,我怕他發現我心中不可告人的愛戀,又會疏遠我。明明知道現在的自己根本不該有這樣的心思,但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我曾經無數次對自己說,你醒醒吧,他又不喜歡你,不要把他對你的一點點好,自以為是的當成所謂的喜歡,這是該好好學習的年紀,不該談感情。真的,不知道是所有人,還是像我這樣的人,都喜歡自欺欺人,嘴上說了一萬遍的話,再跟他說話時都成了泡影。

 

  這是喜歡他的第二年,我沒有說過一次喜歡你,第一年裡,與他的交流基本不超過幾十句,我喜歡的那麼卑微,低到了塵埃。喂,我可以選擇不喜歡你了嗎?算了,我本就不是什麼長情的人,以後,以後會忘的。

 

  喜歡你,是我從沒說出口的秘密,是你從不知道的秘密。

    初二:陳千欣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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