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國寫範文讀後感作文《《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讀本》讀後感》_1200字

  法律,像水一樣滋養著我們;像世界上的摩擦力,牢牢地束縛住我們;像孩子們離不開的好夥伴一樣,要是找不到它了,準會不惜一切代價將它覓回。

  法律,象徵著公平,象徵著威嚴,它不僅僅保障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而且保護我們這些時代雛鷹的合法權益。

  我們的學校每年都舉行“普法少年在行動”活動。我們學法,懂法,守法,我們明白在法治社會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我知道,在不獲得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偷看,私自拆看當事人的信件、日記。我還知道,父母或者其他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和人格尊嚴,不得隱匿、拆閱或者廢棄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閱未成年人的日記。

  2007年的1月,在商報和心理專家舉辦的“問題少年”的見面會上,15歲的未成年女孩小雪,很長時間不與爸爸交談,經過心理醫生的引導、安慰下,小雪才支支吾吾地告訴的我們的心理咨詢師——原來,是小雪的父親偷看了自己的日記,所以,她很委屈,也很生氣,並從此發誓再也不理爸爸。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不僅傷害孩子與親人之間的感情,更多的是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生活中對成年還有一個更司空見慣的侵權行為----家庭暴力。

  兒童,本是祖國的花朵。可是年僅4歲的男孩張建卻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這場慘劇發生在2012年10月10號,張建是這家人的小兒子。10號晚,張建又挨了父親的一頓毒打,他的母親江燕回家後發現張建在嘔吐,她以為兒子是消化不良,她給兒子煮了兩個雞蛋,可小建沒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瀉,夫妻兩個把他送到醫院後,小張建的呼吸、心跳這兩項生命特徵已經喪失。40分鐘後,小張建不治身亡。原來,小張建的父親因為生活的壓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經常拿兒子們出氣,大兒子才10歲,而小張建才4歲啊!

  這種事件時有發生,一些家長因為各種精神壓力、生活壓力、經濟壓力無處撒氣,把自己的孩子當成了出氣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違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屬於侵犯他人生命權的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的相關規定,如打成輕傷或重傷、死亡,是要承擔相關刑事責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動。請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揚普法、宣傳普法的道路上來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們的權益,我們就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正確的、理智的去保護自己!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從不曾離開過我們每一個人。法律就像一顆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遠地為我們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動,請跟上來吧!讓我們共同祝願祖國的法律事業更加健全。讓那顆夜明珠再亮些,讓雛鷹們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初一: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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