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空間專稿 歡迎分享推薦給你的朋友同學們
校長:您好!
“微積分”評比獎勵比賽實行後,學生我極不贊成。雖然老師的初衷——讓學生多做好事,助人為樂。是很好的想法。但是“微積分”的做法卻是錯誤地令學生的虛榮心膨脹。這“助人為樂”,原指幫助他人,自己發自內心地快樂。若說目的,那即是:自己因做了件好事而“積善”了。但現在卻是指:我幫助別人,我有證人證明我做好事而能積分,所以才感到快樂。其目的為:“積分”。兩者的不同在於一是“真心”二是“有意”。“真”意為真正的。而“意”則意為“意圖”。這樣說來,這種比賽不是在愛人,而是在害人!
現在給了同學一個潛意識(猶如潛規則一樣的意識),就是有償必助,無償就懶得理睬你。這“微積分”的實行倒是激發了學生潛在的“勢利眼”。就這個星期,已經發生了幾件令我極不順眼的事情:1一個同學不想搞衛生(出於有事),其餘的幾個同學爭著要幫他,但查問這種情況是不加分後,那幾個同學就不管他了。2有個同學把門口的牛奶盒撿起後,又扔回原地。我看到後,把垃圾撿起扔了。隨後我問他為何撿了又扔回原地的原因時,他陰陰笑著對我說:“沒人證明我,加不了分。”3一些女同學爭著幫老師改試卷,我好奇的問她們為何那麼積極;她們說:“有得加分呀!”無疑引起我反感。
您說,這行善助人之事本該是義不容辭,看到了就發自內心而主動去幫的事情,本不講什麼目的,什麼意圖的,是不求回報的事。現在倒好,正在慢慢形成一種有償才助的風氣,還不是因為“微積分”這極不合理的的評比而激發的嗎?把“做好事不留名”“做好事不求償”的這些中華美好品德都改了性質,這“微積分“就是一個錯誤地決定。
再者,實行“微積分“,還要規定做哪些好事才能加分。這是什麼規定?難道說其他的好事就不是好事?其他的好事就不用做了嗎?像幫別人搬東西,教別人好的學習方法云云,都不算好事?所以說這又是一個錯誤地決定。
同學幫同學打水,打飯,處於交情,而現在是處於加分,同學把校園的垃圾撿起,是出於保持校園乾淨,現在卻為了加分;同學幫助老師改卷,是為了讓老師少做點事,讓同學早知成績,現在卻出於加分。而原本不愛做好事的照舊不做,原本好助人的學生要麼從“真心變成“意圖”,要麼就做了好事不留名。我每聽到有人在公佈誰誰因什麼誰誰證明而加分時,耳朵就特疼,大概是聽不慣吧!
曾國藩推崇之書《了凡四訓》中云:“擴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積陰德,次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此中“力行善事”,即只有從心裡面存善,從觀念上從善,從行動上行善,才是斷惡修善。“多積陰德”,“陰德”是自己多做好事,不要讓人知道,這叫陰德。做了一點好事,就到處宣揚,受人讚歎,在別人誇獎你的同時,你就已經拿到了自己做好事的回報,人家誇你了嘛,這樣一面做,一面就都回報了,德是積累不起來的。所以,善一定要累積,就是藏起來不讓人知道,這才是真正的好事。若老師不懂此理,妄自促使學生多做好事,“微積分”把人行善的心理與觀念都往壞的方面改了,真是怠人無數!!
不僅是我反對,還有許多同學都反對。
趁此觀念未完全進入學生腦裡時,我在此斗膽懇請老師們及早把這無理的害人的評比要麼廢,要麼避我所述之弊端來改才是啊!
學生文筆不佳,承蒙朋友推介,多有得罪之處,望諒解。但請老師讀此書後,即刻答覆學生,且盡早定奪,好讓學生心安。
書信人:霍英橋
初三:52250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