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要一隻瓶子,我沒給。他就大哭,任何人都哄不乖。半個小時後,他的哭聲停了,第一句話還是說:「瓶子。」
我說:「瓶子已經扔掉了。」他又大哭了。母親站在一邊說:「他才兩歲,再哄哄他吧。」
於是,我給他講了許多謊言,譬如瓶子像水一樣蒸發了,被我吃下去了等等。
兒子說:「瓶子,我要。」我所做的一切都白搭。
成熟與非成熟的界限據說是妥協,一個人什麼時候知道有所,他就長大了。
人之初,所有的慾望像野地裡的草一樣沒遮沒擋地生長,因為不知天高地厚,他們希望把天上的月亮也摘下來玩。
一個暴君的慾望遠沒有一個孩子那樣強烈,每個孩子的慾望都會讓任何暴君自慚形穢。
我們為什麼孩子?很大程度上就是讓孩子不要貪得無厭,但又要保持他們必要的虛榮和慾望。
我帶孩子到街上玩,街上很熱,兒子讓我攔過往的車回家,我告訴他這是別人的車,爸爸不能攔。兒子看到快餐店的門口有他愛吃的小籠包,他伸手要拿,我說:「這是別人的,如果要,只能用錢來買。」
我的外甥七歲那年拿了別人水果攤上的一顆楊梅,他的回家告訴了我姐。我姐打了他一頓,外甥哭道:「我只是拿了一顆呀,而且半顆已經爛了的呀。」
我姐說:「一顆也不行,除非你自己去買。」
現在,外甥對我說:「我以後要賺很多錢,我想開一家水果店,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他仍然有慾望,但是這個慾望已經有了前提,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長的去實現。
我們對孩子所做的,有時候,就是想告訴孩子,這個世界並不全是我們的,我們只擁有其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而且還要付出足夠大的代價才能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