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是最心甘地放下學習的,走得一點猶豫沒有。上了車,同行的好朋友在對話。他問她:我們去哪兒。她回過頭問我:我們去哪兒。我說:不知道。
就是要出去吧,何況在這樣特殊的日子裡。剛好整理出所有稿費,想買很多東西。書,碟,或飾品。前一天去一個商城,買了卡片,只有白和紅,還是不計較地要了好幾張。身邊一個男孩在買本子,就是那種過時的黃色軟皮本。突然,很想要一個。
記憶裡,我有很多本子,那時還是用鋼筆寫字。天天在上面摘抄,天天搞得跟個文人似的。那時開始就喜歡筆尖“唰唰”滑過紙面的聲音,我常說,其實我不會寫作,只是有感而發而已。我挺喜歡這種感覺,很純粹地抄。現在的筆記本很漂亮,也不貴。我夢想中的小房子裡,書房應該堆疊有十幾本厚厚的筆記本,記錄電影、日記和雜感。如今終歸還是夢,突然很想嘗試在那種陳舊本子上寫字的感覺。回頭想,有的本子幾年沒用過一次吧。便驚歎,幾年,就這樣過去了。
10路車直達商城。每次上二樓,我們總是先去文具專區。就這樣,看到了那滿架子的筆記本。以前也看到,但很少去挑選。這次就不一樣了,跑了過去,沒人搶,那些本子孤單單的。挑了幾個喜歡的“封面”,再就是“糖果屋”系列的,我瞭解並不多,只是喜歡那些畫面。其中一本封皮有清新的淡彩畫,印著英文字: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現)。昨日重現,只是喜歡這個名字,喜歡得一下子就拿在手裡,毫不猶豫地要了。
晚上回來,抱著十本筆記本和六本書在床上捨不得睡。今天想想,覺得很孩子氣。同行的一個朋友什麼也沒買,一路上就有一種患得患失的感覺。而買下一些東西,就如同給自己添置了一份有趣的積累,心裡總有沉甸甸的幸福感。
在我還小的時候,我很不明白,為什麼有的女人那麼喜歡買東西。大包小包,好像沒有厭倦過。如今才明白,把一種喜好無限地放大,不過是在認真對自己。就像有的人精明強幹,不用別人可憐,自己也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猝不及防地可憐起自己來。她像被投了毒,越是覺得自己可憐,越想對自己好。而對自己好的方式,不過是做一些習慣的事情。像聽歌,像逛街。
有時,“昨天”對我們來說是致命的,特別是那些有意義的“昨日”。它終歸會過去,終歸會讓你在回頭的時候觸摸到冰涼的時光,不管完美的,殘缺的,一去不再回。這大概就是執手相看淚眼時分,時間都瘦沒有了,但往事的殼還在。生命中總有一些東西是再怎麼努力也無濟於事的,看自己再往前的歲月,會有很多莫名的感傷,多的是無奈。書上說“時光從指縫流走”,一點也不假,而且特形象,似水一樣流失,抓也抓不住。
昨日之前,我曾想,這一天該怎麼過。我是習慣去回憶的人,我總喜歡在特定的時間裡找一些我喜歡的方式來過。於是,就選了一個很靜的時間,把自己的文章打印出來。小五號細明體,密密麻麻,像山間小道,每一次探訪,都必定要經過曲折。然後裝訂好,洗澡完就一頁一頁地看了起來。驚覺,再回首,歲月不再。昨日和今日,區別在哪兒?
昨日,想想卻真的與以往甚至往年的“昨日”不同。不同的是,我把“昨日”省略了。這一天,我不寫字,晚上不上課,和朋友去看電影。相同的是,我還是那個我,會懷想,會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