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丟三落四的小主人:
你好!
你一定忘記我了吧?我是你丟失一個月的筆帽。還記得我的樣子麼?對,就是那個身體是高貴的潔白色的,拖著一頭粉紅色長髮的,那個我的好朋友——小兔鋼筆的筆帽啊。
現在想起來了吧?一個月前,我被你丟在了鵝卵石鎮的沙灘上(註:地址屬虛構),你說要寫作文的,把我放到了沙灘上,結果你越寫越動情,一不留神就把我給忘了。
你知道嗎,這一個月來,我被人踩過,被沙子埋過,被海水淹過,甚至還被用來當做螃蟹寶寶的搖籃。我可是受盡了苦頭,也變成了一幅乞丐模樣:可愛的臉蛋被人踩裂了,白色的身體被海水沖花了,螃蟹媽媽在我的身體裡放了好多好多食物和海草,現在的我就像一個有洞的小石頭!如果我回去,你肯定也認不出我了吧?可是,比這些更痛苦的是思念。
你離開之後,我著急死了,因為我的好朋友被你帶走了!這下呀,我連同甘共苦的伴兒都沒了!可是比起這些,更重要的應該是它的安危。要知道,小兔鋼筆可是個冒失的傢伙,要是沒有我攔著,指不定會把你的新筆袋給畫成什麼樣子呢。你要是一生氣,把它給扔了,那它肯定又該哭鼻子了,怎麼辦呀?真是很讓人愁啊。小主人,你沒有把它扔了吧?嗯,我就知道你捨不得的。它可是你所有的鋼筆中最漂亮的,白色的底色再加上可愛的小兔子,周邊再鑲上一圈粉紅色,嘖嘖,那可真是漂亮呢!要不怎麼說是我最好的好朋友呢?
我倆分開了,可又怎麼能不想念呢?我天天都在做著和它重逢的夢,天天都在想念它,時時都在惦記它。有時,看到夕陽的餘暉我都會想起它那漂亮的花紋,看到別人買的小兔筆記本我會想起它身上微笑的小兔子。小主人,我真的很痛苦啊。
思念折磨著我,但是我心靈的傷口遠比身體的傷口重,現在的我整日落落寡歡,原來思念的味道是苦的啊。
小主人,我用最原始的材料費勁地寫了這封信,又舉著一封引人矚目的信在眾人的眼皮底下跳來跳去,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才把信寄出去,你是不是可以把我取名叫做「筆蓋唐僧」呢?
對了,這些全部是你一手造成的呀,你可要負責任,三天之內你不來接我,我……我……我就跳海!(呃……你不是不怕水嗎?)
你最親愛的小兔鋼筆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