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輕輕地顫抖著。
這世間又有人覺得寂寞了。
我懂的。
在很多個夜深人靜的晚上,我戴著耳機聽著音樂看著我電腦桌上的芙蓉花一點一點地枯萎,嬌艷動人的花瓣捲成讓我心悸的模樣掉落在腳旁。
我並不是個張揚的孩子,所以我才選擇在很深很靜的夜裡聽自己喜歡的音樂。
我是愛音樂的,愛到骨子裡去,排山倒海卻絕不氾濫,含蓄如同冬日裡最明媚的一縷陽光。但我骨子裡同樣也是寂寞的,所以它們的相遇往往讓我感到不知所措,它們的陰暗與霸道也常常帶給我一段極為漫長的空曠。
所以我聽搖滾樂,一種如慢性自殺的音樂。
郭敬明說:“聽搖滾樂就像是暗無天日的自殺。”
因此我一直在翻來覆去地死,且每一次都以極為認真的態度去死,活過來之後再依舊背起書包,梳高高的馬尾辮,穿乾淨得體的衣服,做我一直在現實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我絕對是只披著羊皮的狼,只不過是因為我的善良而放過那些同樣善良的羊,所以我是一隻好狼。
我聽搖滾樂的時候總將音量開到最大,震耳欲聾,然後腦海裡除了那些混沌瘋狂的吶喊聲以及電子吉他之外便是一片空白。我覺得很痛快,我沒感覺,我可以什麼都不用想。
等聽到累了,我就摘下耳機,看著亮如白晝的電腦屏幕在剎那完全黑下來。我覺得這種感覺很有質感,像一把刀劃過心頭,鈍鈍的,涼涼的,也不流血,只是生疼。然後我光著腳丫拖著我長長的淺藍的睡裙去倒水喝,聽寂寞的水聲滑過我的喉嚨,溫柔地下墜,墜到一定的深度它就凝結成冰,支離破碎。
喝完水我再去吵我爸,跟他說了晚安之後乖乖上床睡覺,時間的聲音卻一直在耳旁不斷叫囂。
嚓!嚓!嚓!
我翕上眼皮聽見時間在我體內斷裂的聲音,荒蕪如暗仄的牢籠,那裡面囚禁的是我最原始的天真,飄蕩的是我第一次用手抓住的風。
暗自微笑。獨自心悸。
我的靈魂是上千年前站在茫茫大海中聆聽駝鈴的孤獨流浪者,今世我的靈魂被囚禁在暗無天日的最底層。我清晰聽見我偉大的王對我說乖乖的睡著吧,我的好孩子。
所以我就一直一直這樣沉睡下去。
所以我注定不是個安分的孩子。
一切都在劫難逃,我不逃。為什麼要逃?我心甘情願放掉我最後也是唯一的掙扎。
我一直一直沉睡,在無人經過的某個地方。
手裡抓著我風,心裡裝著我的孤單,傾聽只屬於我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