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可以這麼說,我是一個寂寞的人,從16歲開始……
16歲,那一年我上了初二,我進了一個所謂的重點班,不知道當時的我是怎樣走進那個教室的,只記得在一片沉寂之中,我坐了下來,周圍的人認識的不認識的,都在聊天,而我,靜靜的坐著,等著老師來上課,一天天的這樣.
一直我都喜歡一個人,不喜歡喧囂和人群.我知道,你對別人說得越多自己內心世界的事,別人就會有更多的把柄來用計我;或者我與他們的興趣愛好根本畫不上號.所以,我都是一直一個人.
我很清楚地記得那些日子,當他們問我時,我都是一句代過,不想說太多,我怕字行間的寂寞太過明顯,我不希望被人看透,,那時的我很喜歡埋頭看書,只有這樣我才能找到自己的感覺.
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這麼早早的來到教室,獨自一人走在短短的林間小路,充滿死神的籠罩,河裡散發出一陣陣令人噁心的腥味,襲鼻而來,可我一直都沒對此過多的注意,也許我太適應這樣的生活了.當我往遠處看時眼裡充滿無助和迷茫.
那年的我,16歲,致使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個好學生.也許自己太容易被寂寞塞滿,塞的緩不過氣來.也許那時的我不是一個好學生.以為那時的我成績一直不穩定,是一種很頭疼的不穩定,我似乎早已習慣這樣的學習了.我知道自己的自作聰明讓自己不肯把心思放在學習上.就因我喜歡在語文課上發呆,亂想;在歷史課上寫亂七八糟的文字,在英語課上睡覺……這種種的行為讓人覺得我不是個好學生.其實,我不是個壞學生,只是,我不喜歡被人約束,寂寞本身就需要一個很大的空間儲存,我需要隨時翻閱.
16歲,我認識了一位叫聰的同桌,他的文字裡沒有太多我的寂寞和沉重.我一直認為身邊的朋友的文字是橙色的寂寞,而我的文字是冰冷的寂寞,聰的文字卻是金黃色的,沒有半點污染.於是,在以後的生活中,我混混沌沌的喜歡上這金黃色,喜歡他的快樂,喜歡他我沒有的.之後的我,變得不再是一個人,只是同學說的.我不知道當時的我是否和他很合得來,只知道他給我很多快樂.因為他,我笑了,很開心的笑過.可我仍會到我常常卻而不熟悉的地方,看看以前伴隨與我的寂寞,現在是否依舊?
實際上,那個日子裡的孩子是太容易寂寞,太害怕寂寞了.那時的我認為愛情是不存在的,只是彼此雙方都寂寞才會在一起,重要的是理解與快樂.我們都是無奈與無聊的孩子,學習是件枯燥的事情,課本給我寂寞的感覺.所以,那時的我認為愛情是可以存在的,甚至是必要的.可那時的我,又能把那份友情保存的很好,把他當成了學習的動力,與他度過了兩年的快樂的時光,因為他,我曾在這間教室笑過,快樂過.如今,我們已不在一個學校了,可我會依然記得他.
現在的我,還是過自己的生活,旁人都會覺得我可憐,可我覺得他們更悲哀.我還是我,不願意做自己不喜歡的事.獨自一人穿梭在某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