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文字從心底流出的過程,就是嬰兒從母親子宮緩緩脫離的過程。
寫作,是一種方式。
寫作和言語是一根枝上的兩個果子。他們都是人類與外界交流的方式。言語是通俗的,可言語並不只是下里巴人。就像人們經常講的“談話藝術”便是言語被運用到極致的典範。但文字不同,沒有人能將文字運用到極致。堆砌繁複的辭藻,至多只能被稱為華麗;太過簡練的用詞只能給人留下簡練的感覺。寫作之水平本無高下之分,我們所要遵守的,只是一些大家達成共識的東西,它們被叫做“語法規範”,除此之外,我們並沒有權利指責他人文字水平的高低,因為寫作本就是一種最自然的抒發感情的……方式,就像我們不可能指責人家的相貌,對於別人的文字也同樣只有兩種意見:喜歡or不喜歡。
寫作,是一種權利。
對於言論自由我們已經呼籲的太多,但是我們忘了每個人還有寫作的自由。也許很多人早已失去了寫作的興趣,那是為什麼?是因為我們在學生時代就沒有這種寫作的習慣,因為我們的寫作,通常都是不自願或是不自主的。譬如寫日記,本該是最私密的事,但它已經被我們的老師變成了“提高寫作能力”的手段,那麼日記當然會有所顧慮,有顧慮的文字,一定是沒有誠意的文字。而課堂上的作文又有大大小小的規則束縛著必須考慮文法的正誤,內容是否“積極向上”,材料是否能打動人,中心是否突出……另外還要想盡辦法將那些“表現手法”一一填充,最後的成品……真的有意義嗎?
寫作,是一種本能。
在這個寒冷的有雨的秋日,我突然有了表達的衝動。於是我寫下了這篇文字:寫作,是一種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