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中學起,我就經常騎車,上學騎著去;放學騎著回家。再上學,再放學;經常都是騎著來,騎著回,哪怕是一輛破車,只當作是:“牛肝馬肺玻璃湯”,反正要的就是這種感覺——玩兒的就是過癮哪!
我的自行車可是超重型的(笨重),有變速器(就是不太好使),避震器(雖然說銹跡斑斑,但還能用),剎車性能不錯(就是偶爾會失靈,使我常常被迫擁抱地球)。
騎車,要的就是衝鋒的勁頭,上坡要衝,下坡也要衝,出發先調變速器:力度滿,車輪轉速最快,還都有口號:“同志們加把勁兒啊,嘿嘿呦呦;為咱麼鬧革命呀啊,嘿嘿呀呀……這是山,要衝,快樂地沖,狠狠地沖,可總是忘了剎車,以碰到急轉彎,就——“咚”……
從回家走西坡路時,手就應該握緊剎車,身子最好不懂,讓車輪自由地,高速地旋轉,如刀子般刮骨的寒風打在外套上,呼呼地向著,這時候,我所要做的就是急停,保持車的速度,把變速器調成低速行駛,然後,用更快的速度向前猛衝,迎接下一個挑戰!
汽車有三個味道——一是緊,而是馳,這第三個就是玩。
在海關,或是冬天,或是夏季,總有一段時間是騎車的高峰期,這是,總會有一大幫人起著車在海關轉來轉去,不瞞你說我還跟他們學過“漂移”呢!這種所謂的“漂移”就是一種自行車的玩:在轉彎之前,把變速器的力度跳到最輕,然後加速,在轉彎的地方,把車頭一轉,同時把車尾平行一滑,跟車頭一對好,立即加速,從而達到快速過彎的效果,所以在他們經過的路上總會有很多黑色的輪胎印。可惜我到現在還沒學會漂移……
我喜歡騎車,喜歡它的緊,喜歡它的馳,更喜歡它的“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