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不是強加的,責任是發自於內心的,就是所謂的責任感。
責任的存在,是因為人所處的環境所需要。這是相互依存的關係,也就是說是社會和父母的責任培養了自己,而自己相應地產生了責任的感覺,是源於心的。
責任放在心上,而心就像一個彈簧一樣,自己被“責任”教育越多,責任感也就越強。就像我們,感受到國家和父母,以及老師對我們的愛,則我們要報答的心也就越強烈。另一方面,責任感還會是危機感---古時的詩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對於國家的危機感而產生的責任感,是應因為源於心,才會留下千古名篇:屈原的《離騷》,白居易的《長恨歌》,李白的《將進酒》。
責任要源於心,如果是強迫我們的心,這必定不會長久。即使因為社會輿論,而將“責任”盡心盡力的負責,那也是壓抑人的本心。這不是真正的責任,那樣的壓抑會壓迫乃至扭曲本性,其結果可想而知的不會好,無論對自己還是別人。
同時也有人說,責任才可以抑制人的為所欲為,如果人人都為所欲為,那世界不就全亂了嗎?
之前也提到過,責任的存在是因為環境的需要,而她的產生,也是環境的培養,如同傳遞愛一般---這是連鎖反應,感受到了,就會產生,產生了(責任感)就會自認而然地對自己的行為及其慾望進行克制,社會就到協調,就可以培養更多擁有責任感的人。
相對地,發自本心的責任感,不僅會長久持續,還會激發更多的動力,去創造更多的價值,使人生更有意義。
將心比心,源於心的責任,才會讓別人感受到,才會感染他人,才會讓自己活得更好,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