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就要受人折磨,低人一等?
這是我讀文章後的一個問題。
主人公李明,在學校被老師同學侮辱,回家還要被母親責罵不懂事。他只是一個少年,一個有自尊心的少年,他做錯了什麼,會讓整個世界都排斥他,像只醜小鴨一樣受盡凌辱。
在泥沼中索取溫飽的母親或許難以認識到“帶花上學”這件事跟兒子的學習有什麼關係,她生活得倉促、麻木、卑下,也許她顧及不到這些。李明是個少年,一個在青春期的少年啊!但他卻成了青少年人中的“多餘人”,他沒有任何能力去反抗著有失公允的教育從一開始的擇校到施教,而被應試教育弄得愈加狹隘的老師們認為這種差生上不上課都一個樣,還有那些有傷人尊嚴人格的話,例如老師在李明遲到後惡言相對“真想去掏大糞?”,同學們對他的調侃“怎麼這麼臭!你掉到糞坑裡了?”,和骯髒卑下的活計,老師讓他下臭地窖裡找皮球。至於警察和絡腮鬍子這些“社會人”,更不用說了難道會在生活中友善的多瞧窮孩子幾眼。在他們面前,李明連句發自內心的公正話語都沒有喊出口。
給窮孩子愛的有嗎?有,來自王二、趙小梅的,還有母親給於的一點的供養和呵護,甚至作為老師固有的憐愛,給他一條舊褲衩。
這也許不會是悲慘的原因,誰都可以不對此負責,他的死亡若是偶然,那又有多少弱小者的消亡不是偶然?我親愛的朋友、同學們請摘下你的有色眼鏡,去用心撫慰,關心,關愛你身邊的弱小者,別讓李明事件再次發生,別再省略那最後微弱的氣泡。
讓我們閉上眼睛去感受身邊的美、丑、善、惡吧。
聽!上帝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