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們要好的如連體嬰,現在我們相遇時卻只如陌生人般擦肩而過。
——題記
幼兒園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為,小學可以自己回家。
一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為,三年級可以帶上紅領巾。
三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為,五年級就可以畢業了。
六年級的時候,我說,我要快快長大。
因為,七年級就可以參加共青團。
八年級,也就是現在,我已經可以自己回家,戴上了紅領巾,已經畢業,參加了共青團。可是,儘管如此,我還要快快長大。
因為,到了高中,我就可以住宿舍。
其實,仔細想想,卻也有些懷念媽媽來學校接我溫馨的背影,有些懷念那小芽般的綠領巾,有些懷念小學生活中稚嫩的容顏,有些懷念以前胸前飄蕩的紅領巾,或許到了以後,我還會懷念起家的感覺。可是,我依舊想快快長大,對於那些可泣可樂的回憶,就讓它往事都隨風吧。
人真是一種奇怪的生物,為什麼一定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呢?
因為,那些逝去的再也回不來了呀。
翻開覆蓋著灰塵的同學錄,裡面一個個陌生而熟悉的名字,不禁多了幾番感慨,那些昔日最要好的夥伴,只變成了泛黃的紙上的漫漫回憶。
這時才發現,我曾經想忘記的,不想忘記的,應該忘記的,不該忘記的,都隨著歲月的風聲在腦中淡化。
儘管,我是如此的在意。
記得為了記住小學全班同學,臨畢業的前一天,班裡有個同學打印了班上所有人的名字,QQ,地址,手機和將來要去的學校等等。他板著莊嚴的神色把只發給每一個人,並讓我們發誓,在初三畢業的時候,一定要在一起聚一次會。記得當時班裡有很多人根本不屑,畢竟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
事實也的確如此,喜新厭舊是所有人的天性,班級的群不過熱鬧了幾個月,就從此消沉了下去,還有很多人以各種理由直接退了群,最後群裡只剩寥寥的幾個人,其中就有我和他。我是早已遺忘了那群的存在,而他——
一天在圖書館,我正好遇見了他,他身邊還有一群我面生的人,大概就是他的初中同學,找理由推脫後,我和他到了樓下的甜品店談了起來。
許多年沒有見,他的面孔有些生疏,他不說話,我也不說,場面十分尷尬。
“最近怎麼樣?”
“挺好的,你呢?”
“我也是。”
就這樣,待一杯咖啡喝完後,我們朝著不同方向走去。我繼續看書,他則是和他的同學離開。
看著他們遠去的背影,我感覺彷彿置身於一片冰冷之中,呼嘯的寒風在身邊咆哮著。
回到家中,登上QQ,“XXX已解散”的消息發來,看向一排灰色的頭像,深深的歎了口氣。
最終,依舊是曲終人散。
這倒也印證了一句話:相愛的人,沉靜是淑女,活潑是可愛;可一旦不愛,沉靜是木訥,活潑是瘋癲。變得不是人,是心。(打個比方==)
我並不是不知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分的如此徹底,不留一點痕跡。
不禁讓我想起一句詩;“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人心心易變”
我所期望的,不過是希望彼此能記住:初見時,我們的微笑。
初二:呆呆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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