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國寫範文抒情散文《網絡,請將我遺棄》_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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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

  離開朝朝.朝畫室。-

  早上。-

  艱苦的日子即將走到盡頭,下面的日子,將會更加無聊。用盡我全身的面積才從畫室把我那全副身家搬了出來。一個畫板一個畫架、以及若干畫具,壓得我全身滿滿的。感覺好像某公司的職員被炒了魷魚一樣。

  離開,原來也沒有像某快快樂樂。回家,只是有一種莫名的期待,但很淡,完全找不出那種感覺。-

  班車,依然是水東→電城的,也總是愛靜靜地看著窗外飛過的事物,本來我沒留意自己有這種習慣的,後來好像是看過某些讀物,那些故事裡的主角,總是愛眺望消逝在窗邊的事物,愛仰望天空,愛一個人在一個冷清的午夜慢步在無人的街頭。於是自己也這麼跟著做了起來,讓別人總以為我很深沉,其實不是。。-

  家,空蕩蕩的,一個人也沒有。推開自己的房門,一陣熱氣撲向我全身,那是房子因沒有通風貯藏的悶氣。我討厭這悶氣。放下行李,靜靜地擦拭著電腦桌上的塵埃,不記得上次是幾時了,好像是四個月前,噢不是,應該是上次,媽媽幫我擦過。。-

  打工的打工,渡假的渡假,家裡只好就剩我一人了。其實我依然只是個小小孩,只是不知道怎麼突然多了那麼多心事。我仍會很恨蚊子,你抽我血我就當捐血,但你別嗡嗡嗡地吵得我煩。仍然還會無聊地坐在電視機前看著無聊的電影,傻笑。再也不像那時候,電視劇總充滿魔力,有時連飯也不吃覺也不睡日夜守在電視機前。現在我看到的是,全是那些幼稚跟滑稽的動作,拍戲?呵呵!難不成,這便是所謂的長大了麼?-

  離開朝朝.朝將近一個小時,可我感覺那個世界已經消失了,那個畫架已被我掛滿了內褲跟襪子,畫板丟在一邊不知什麼時候已扔滿了鞋子。。-

  我仍然是個孩子,我喜歡17歲,希望能永遠定格在這,但時間還是會轉動的,更不會因為我個人的喜歡而亂了整個世界。。-

  所以我對於時間一直都很貪婪。那天我們幾個小孩說,不讀書了,出去闖一闖好了。要是X天前,我肯定一拍即合了。。-

  但是那晚我對生活卻特絕望。我們的世界真的很小,無論到哪都一樣。

  在學校,我們的世界只有這個校園每天上課跟下課。在家裡,我們的世界只有臥室跟大廳,每天不是吃飯就是睡覺。在外面(假如不讀書我目前能想到的都只有打工),老是聽說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多遼闊對吧!其實都一樣。-

  人生說短不短但說長也不長,轉眼十餘年,在哪活怎樣活或許都一樣,只要活得開心,但說開心又在豈談何容易,學習有學習上的煩惱,家庭有家庭裡的煩惱,工作有工作上的煩惱。。-

  【第二天】-

  昨晚寫著寫著睡著了,今早起床想繼續寫,卻發現腦子是一片空白。聽著外面沙沙沙的雨聲,總感覺很愜意,如果再走到窗台,那我的生活豈不是又一篇文章了。。-

  但現實是殘酷的,我的生活是現實的,望著窗外雨打的樹葉其實也沒某讀物裡那樣愜意。我看到的只是一絲絲的水在掉落還有一棵又老又醜的龍眼樹。哎,生活何來那麼多唉歎啊!。-

  只是發覺自從愛寫東西後自己就變了,變得很離譜。有段時間,我是一個文魔,常常會為了寫出某篇文章而故意去幹某事。初中之前,我對文字是毫無興趣,但之後卻彷彿一夜之間成了文人。那時考試的作文只有八百字,可我寫一次至少要兩千,而且不需要十分鐘。我那時也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

  我一直都是平平無奇(除非是壞事),讀了X年書,無論多優秀或多差,都不是老師關注的那個,但所有的原因原來還是,我很差勁。。-

  那時為了寫一篇關於親情的,可我不會寫,於是便跑回家孝順了一番,才發現原來。我早該做的可是現在才做。我壓根不懂啥叫親情,也從來沒有認真聽過她一句話,我承認,是文字改變了我。後來為了寫一篇關於友情的,於是鐵著心跟他翻了一次臉,之後我拿著筆一直在那苦思,不知不覺地想起我們的點點滴滴,原來,這便是友情麼?原來,我也擁有。。-

  看到別人寫的情情愛愛,自己也很羨慕但也很納悶,愛就愛唄哪來那麼多廢話。當自己也愛過之後,卻發現原來自己的廢話比他們還多出個幾倍。。-

  或許真的是文字改變了我,變得更墮落,變得更有內涵,變得比以前懂事了,變了好多。但其實我還沒那麼墮落,只是把自己的心情藏到文字裡,寫著寫著就墮落了,寫完自己一看,原來我這麼墮落啊!哎!墮落就墮落了吧!-

  我說在文字裡能找到自己,其實我都是在欺騙自己。我把自己寫成這麼一個自卑的角色,其實就是在博取同情啊!某天走出生活一看,原來我真的這麼自卑這麼需要同情啊!。-

  在現實生活中是,到了網絡裡,原來我還是。整天都世界那麼大,我應該站哪?到了網絡,網絡也依然這麼大,我也依然會不知道站哪?。

  【第三節】-

  其實我更愛網絡世界。這並不是什麼現實虛偽網絡虛偽,虛偽的只是我們。。-

  真正玩上QQ空間是半月前,這句話我憋了好久,感覺現在說出來又是感歎時間又過了半年了。不記得咯,好像突然之間,一切都變了。-

  那時我的留言板只有65條留言,我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麼,我也沒有理會那是什麼。那天有個叫『噗懂噯』的網友給我留了一條言「互踩」。互踩?互踩是什麼?我琢磨了半天,終於還是決定給他留了條言,「啥叫互踩啊?」。-

  從那以後,我便成了網絡上一流浪漢,每到一處就留下我的汗,互踩。那時頭腦還不發達,只有簡單的兩個字,現在不同了,我也有了自己的廣告語,「永遠離開最後一天大型互踩活動,全場踩一回二,踩滿一百條還有意外驚喜噢!」驚喜是,手機大概會爆炸吧。-

  一個星期後,留言板就增到了五百條。雖然那時候我仍然不知道那個數字意味著什麼,但聽『噗懂噯』說那是我的勞動成果於是我也很高興,之後『噗懂噯』成了我網絡上的第一個朋友。-

  那天無意中看到有人來評論我的文字,很多,記不起叫什麼名字了,也許是改名了,也許現在都還來過,只是擦肩而過了,也許是把我忘了,也許是把我從好友中刪除了,只是,那些說會常來看我的友友,那些說會一直支持我的友友,現在過得可好,還會記得癲麼?還會來看我的文字麼?

  網絡真不能帶回到現實嗎?從朝朝.朝回來我就在想,是不是我注定就要這樣?第一次接觸網絡的時候,是2005年,那時我才徹底是網絡上一流浪漢,每天都幹著無聊的小事,日子充滿愜意。聊聊天罵罵人,誰也不必去在意網絡裡到底有沒有情誼,因為過完今天明天上線她依然會問,你誰啊?-

  但是現在不同了,我依然會在意,今天誰來我空間了誰給我留言了誰想起我了,那些人,許許多多的人,我都沒有忘記,只是消失了。

  “癲子,可以一直這麼叫你嗎?”-

  “叔!好想一直都可以叫你叔,可以嗎?叔。”-

  “寶貝兒!。癲,只有我可以這麼叫你,不許別的女人再這麼叫你,知道嗎”。-

  “癲子弟弟,姐又來看你咯!”-

  “路過,踩踩。”。-

  【Theend】-

  你喜不喜歡網絡?喜歡!為什麼?沒為什麼。-

  如果有一個故事,聽了之後會死,你還會不會聽?-

  會!-

  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我的一生,去聽完這個故事。-

 

    廣東茂名電白縣單場中學高三:哆咽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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