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與“爭”是相對的。不忍則爭,是自古以來不變的真理。那麼,什麼事該忍?什麼事該爭呢?
如果一個人無意中傷害了你,如果打掃衛生時你做的事比別人多,如果一個人不小心絆你一下,而自己沒有跌倒……面對這些情況,你該怎麼辦?其實很簡單——忍。
忍,是對人生的一種態度。
“忍一時海闊天空”,韓信甘受的胯下之辱,一般人都無法忍受,但他卻忍了,終成為了軍事家。印證了“吃得苦中若,方為人上人”這句話。
忍,又是解決麻煩的好辦法。舉個例子,你處在擁擠的車上,別人不小心踩了你一下,未向你道歉,這時,如果你沒有忍,那麼,你可能會惹禍上身。但你若忍下,大家都相安無事。
但有些事卻不能忍,一定要爭。學習上我們要爭,原則面前我們要爭,大是在非面前我們要爭……
只有勇於去爭的人,方稱得上生活的強者。張海迪胸部以下的肌肉都失去了活動機能,長期忍受著病痛的折磨,但她以驚人的毅力自修完大學課程,學會幾種語言。她戰勝了病魔,取得了勝利,不愧是“青年先鋒,時代楷模”。她能有如此成就,靠的是什麼呢?是自己爭取活下來的願望,與死神的抗爭。
在舉世矚目的第二十三屆洛杉磯奧運會上,我國選手奮力拚搏,一舉奪得十五枚金牌,打破了中國在奧運史上的零紀錄,以一個東方巨人的姿態屹立在世界體壇上。這是爭取得的成果。
爭與忍都要有清醒的頭腦,什麼時候該爭,什麼時候該忍,前提條件是堅持真理,分清是非、善惡。而確定後,一定要堅決執行,決不半途而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