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當第一道陽光叩響門窗時,我的身影已開始變得忙碌了。二十年後的我,已是一所學校的校長了,而今天,是我就職的第一天,感覺所有事物都讓人爽心悅目。
八點整,我提著公文包出門。路上一片繁忙的景象,讓人眼花繚亂又覺匆匆。第一節課已經開始了,我在各個角落巡查。真不巧,異樣的狀況在我眼皮底下發生了--有個人翻牆出校。我走了過去,一把捉住他,問:“你為什麼要翻牆而不走校門?”他的回答讓我很驚訝:“美特斯邦威,不走尋常路。”我繼續問;“這麼高的牆怎麼翻過去的啊?萬一摔著了怎麼辦?”他指了指褲子,說:“李寧,一切皆有可能。”我覺得很好笑,就逗他說:“那你翻牆時是什麼感覺?”他又指了指鞋子說:“特步,飛一般的感覺。”葛地,我無言以對,只是把他遣回了教室,並警告他不准再犯。
一天的工作就這麼過去了,讓人感到新鮮而又繁重。回到家中,一眼就看到女兒在沙發上吃東西。我微笑著走了過去:“寶貝,在吃什麼那麼起勁啊?”她轉過頭來,衝我眨了眨眼睛:“達利蛋黃派,家家都喜愛。”我有些驚訝,女兒畢竟才三歲呀!我衝她笑了笑,朝兒子房間走去。一進門就聽到他哼歌的聲音。我問他:“在唱什麼呢?”“百事可樂的新廣告歌曲!”‘哦,”我點點頭,“那你手裡拿著什麼呀?”“名人,獻給天下有情人。”哦,那是妻子今天剛買的新洗髮水。我感到有些倦了,逕自回到房間,道頭就睡,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有位老師來告訴我,他們班有個學生穿著混混裝來上學。於是我叫她把那個學生叫來,卻是昨天那個翻牆的人。我問他:“為什麼要穿混混裝?”他答道:“安踏,我選擇,我喜歡。”我叫他以後不准再這樣穿,他卻說:“穿什麼就是什麼,森瑪服飾。”隔天,他就穿背心來學校。我說學校禁止穿背心來上學。他答:“男人簡單就好,愛蹬堡服飾。”我再也忍不住了,衝他吼到:“我要記你大過!”他問為什麼?我說:“動感地帶,我的地盤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