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責任勝於能力》這本書使我受益非淺,人的一生中承擔著各種各樣的責任,社會的,家庭的,工作的等等。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工作就意味著完成自己分內的事,然後理所當然的拿薪水,把自己的工作看成一中謀生手段,也是對社會的一種責任。其實我們應該懂得責任不僅是一種品德,更是一種能力,而且是其它所有能力的核心。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所以我們要認清自己的責任。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讓初為人母的我異常憤怒,一個國際上知名的大品牌,一個跨國企業,竟為牟取暴利而不惜傷害降臨人世不久的嬰幼兒們。三鹿奶粉事件披漏後,三鹿集團並沒有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反而把責任推給奶農。責任是推脫不掉的,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認清自己的責任,主動承擔起我們應擔負的責任。像三鹿集團這樣,傷害我們祖國的幼苗,每個家長心中的太陽。有誰會不憎恨這種不負責的行為呢?如果三鹿集團主動承擔責任,也許他們的企業不至於這樣快速的滅亡。
現代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認為“企業的第一任務是承擔社會責任。其次,贏利,誰違反這個規則,誰就會被市場淘汰”三鹿集團為了牟取私利,促使這個國際上響噹噹的大品牌走向滅亡之路。
責任不僅是企業的立足之本,也是個人的成功之本,對工作負責才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每個行業都應有各自所承擔的責任,責任能改變我們的工作態度,決定著工作成績。一個人不論社會地位高低,能力大小,多有一份責任感就會多一份回報。
作為一名教育者,我樂於其中並感到自豪“知識改變命運,教育成就未來”就這句話而言足以表明教育的重要性。我們教師工作的對象是人,是正在成長中的學生。教師以怎樣的態度面對學生,決定著學生的成長,並影響著他們的未來,這就需要我們教育者實實在在的擔負起社會責任。要擔負責任我們就必須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也就是要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這是履行責任的前提。正如一位成功學的
大師說過“認清自己在做些什麼,就已經完成一半的責任。教師所肩負的責任是使祖國的幼苗茁壯成長,教師不僅要對學生的學習負責,還要對學生的終身負責。我們所傳授的不僅是學生的學業,還要讓他們擁有良好的道德與習慣。以及教會他們成為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教師的言行舉止都會潛移默化的影響學生,因此教師更應積極的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為我們的學生起表帥作用。
然而,在現實生活和工作中,責任卻經常被人們忽視,人們總是片面的強調能力,用能力來衡量人,評價人。此書強調的是務實精神,一個人盡新盡責的工作就是百分之百地對子機的行為負責,那麼這個人就擁有強烈的責任感,這種責任感不斷提升能力,平台也不斷擴大,承擔責任,弱者可以變強,強者可變更強,逃避責任強者邊弱,弱者更弱。
從某種意義上講,責任已成為人的一種立足之本,成為企業求生存求發展的重要能力。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即使是一個自由者,他也會和各種團隊,組織和人員發生往來。在這個過程中責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責任,組織不會聘用你,團隊不會讓你加盟,搭檔不願與你共事,朋友不願與你來往,親人不願給你信任。你最終將被這個社會拋棄。
對於一名教育者而言,認清責任還遠遠不夠,我們必須增強自己的責任感。每個人都有責任,但不等於每個人都有責任感。責任是讀任務的一種責任和承擔,而責任感指一個人對待任務的態度。我們知道自己的責任,但不很好的履行也是枉然,所以我們要認清責任,還要有強烈的責任感。這樣才能使我們的學生更加優秀,使他們獲得蝴蝶破繭而出的美麗,讓他們永遠晶瑩在生命的精彩中。
《責任勝於能力》讀後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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