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需要錢,但不能只為錢而活著,錢是生活的條件,但不是生活的惟一,在人類社會上有很多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我曾經看過一篇名為《追逐金錢,使人入獄》的文章(一個愛財如命的追錢鬼——阿明的悔言):阿明很想用錢買社會地位,他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於是辭去公安的工作,去賣服裝。他的生意很好,漸漸闊綽起來,他認為他的“價值”與錢一樣與日俱增,他更崇拜金錢,除了錢,便目空一切。無休止的金錢慾望,成了他加速墮落的催化劑。為了弄更多的錢,他逐漸走上詐騙的犯罪道路。他騙走了家鄉父老的147萬元,騙了南方某單位的130萬元,從此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他想出人頭地,腰纏萬貫,卻被一副冰涼的手銬緊緊地銬住了他的雙手。最後,他判坐牢15年,妻子離開了他,他人生裡最黃金的時刻將要在牢裡度過,他失去了家庭、親人和自由。
阿明是一個懷有錯誤金錢觀的典型例子,他雖有過很多錢,有過短暫的歡樂和享受,但這只是曇花一現,如過眼雲煙,他盲目和違法地追求金錢,不僅毀掉了他的前程,同時給不少人帶來了痛苦,葬送了不少無辜者的幸福呢!這樣值得嗎?金錢當真那樣重要?
不!金錢能買到床鋪,卻買不到睡眠;金錢能買到補藥,卻買不到健康;金錢能買到食物,卻買不到胃口;金錢能買到書籍,卻買不到知識;金錢能買到鐘錶,卻買不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