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了一件事,就是一位家長持刀進入學校殺害一名學生,理由是這個學生對他的女兒動手動腳。有不少人在下面留言,聲援這位家長,有人認為這名學生死的活該,那位家長的行為是正義之舉。但我想說的是,這不是正義之舉而是犯罪。
這為學生固然有錯應該被教育,但家長持刀行兇就是犯罪。一個人犯了罪,應當由法律制裁他。誠然,法律由於不夠完善得以讓某些人逃過一劫,但這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還是公正的。隨著時代的進步,法律也是在不斷完善的,從而得以維持它本身的公正性。但以暴制暴只能是犯罪,首先從公正性方面,人們對罪犯帶有主觀色彩,認識往往比較片面,所以常常帶上自己的感情去看待。這往往讓以暴制暴,失去了公正性。
談到以暴制暴讓我想起了一部叫做《城市之光》的電影,裡面的罪犯「城市之光」自以為正義,但他不知道那些被他殺害的人也是有他們的苦衷的,僅僅根據新聞報道的隻言片語就對那些人痛下殺手。到最後才知道他不是為了正義,只不過是為了讓人認可他而已。同樣那些以暴制暴的又有多少是純粹為了正義,大多只是為了發洩自己內心的私憤而已。
另外以暴制暴真的能制止犯罪嗎?我認為以暴制暴不能制止犯罪,反而會催生更多的犯罪。因為當人們認為暴力能制止犯罪時,法律也就失去了它的約束力。人們會更多的通過暴力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罪犯也會變得更暴力。這不並能在《蝙蝠俠黑暗騎士中》得到了體現。蝙蝠俠用暴力制止犯罪,城市裡也出現了他的模仿者,崇尚用暴力制止犯罪。蝙蝠俠雖然用暴力制止犯罪,但他也是有自己的底線的,那就是盡量不殺人。因為他知道他怎麼做,他的那些模仿者也會跟他一樣做。
最後我想說以暴制暴雖然是制止犯罪最有效的方法,但卻不是最好的方法,法律才是制止犯罪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