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氏者,洛陽女,未作人婦。年方二八,是善辯,城中未有及也。
有客遠來,閒隙間,與趙父相談甚歡。或曰:素聞令嬡善辯,願請一見。欣然允之。
未幾,環珮丁當,趙女出。
趙父不說:何故遲來?
對曰:客自遠來,理應款待。洛陽之地盛產魚,前日偶得熊掌一副,尊母之所以囑之予也。曰『薄水之心,不成敬意』
客大笑:一女何其愚!熊掌與魚,焉兼得?
趙女不言,亦笑。
客大惑:孰為汝之言匪謬乎?若爾,擇何?
對曰:兼得。
客曰:女流也!古有云『不可兼得』未聞邪?
對曰:請說之。洛陽有魚夫,以賣鮑為業。海有大鳥,直千金。魚夫困,問:皆可得錢千金,捕何?
曰:不可兼得,擇一捕之。
曰:是若如此,則魚夫不如更業也。
又曰:魚夫日捕鮑數擔,取一,置之於大鳥之地,鳥饞而食之。鮑以殼夾之。固鳥識飛天之術,能耐其何?之時,魚父便可坐收兩利,何樂而不為?
熊掌與魚,非不可兼得,人之心也。固以一利足,是無曾想之。心無帷幄者,何以得天下?人常以少數滿,無兼得之心,無兼得之容,不可兼得。心想得兼以得之容,得之也。
客大服,乃歸。於此,趙女之名千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