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飛逝,每段時光都在漸漸消失,每段時光都有許多美好的記憶。但我記憶最深刻的是那一段時光。
那是在一個晚上,當我們剛剛準備吃飯的時候,停電了,我們只好拿了兩根蠟燭照亮來吃飯。吃著吃著,爸爸看著蠟燭突然對我說:“今天晚上停電,沒什麼事可做,我們就來試試將手指劃過蠟燭上的火焰吧!”我聽了,心想:我這麼膽小,怎麼可能敢。而且火可是有幾百度的溫度,這樣一碰,手不就燒壞了?於是,我對爸爸說:“你先來試試,不然我可不敢。”說完,爸爸馬上用手指在火焰中滑動。我看得眼都花了,十分佩服爸爸。爸爸表演完就對我說:“我手滑的是火焰的焰心,溫度只有幾十度,根本就對手指一點傷害都沒有,只是有點暖和。”我聽了半信半疑,便問:“我不信,火的溫度本來就很高,哪裡有分什麼焰心、外焰和內焰。”爸爸於是笑著說:“這就是你科學沒學的原因,這是科學道理。”我聽了,就說:“我們現在還沒教到這些,所以我不知道。”爸爸說:“我試過了,現在該你試了。”我聽了,就說:“試就試,誰怕誰?”我說的理直氣壯,可心裡不知道有多害怕,但為了證明我不膽小,我就只能去試試了。我慢慢地將手從口袋裡拿出,伸出一隻手指頭,十分捨不得往那邊伸過去,好像是在告別一樣,永遠也見不到了。我對準了目標,一咬牙,就馬上劃過了蠟燭。我馬上看看我的手指頭,完好無損。我的沉重的心終於落了地。我相信了爸爸說的是對的,頓時充滿了信心,用手指在火焰中來回穿梭,行動自如。爸爸看了也為我感到高興,說:“沒想到你竟然做到了,我以為你不敢呢!”我說:“還不是因為你告訴了我道理,也給我示範了一遍,不然我怎麼敢啊!”
那一段時光雖然漸行漸遠,但真是讓人難忘啊!
初二:包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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