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了許久,終於等來了這本書——《許三觀賣血記》。漆黑的封面,真皮的花紋,書名由白色楷體字印刷在封面上,還有餘華的紅色簽名。整本書的封面很低調,沒有過多的色彩和紋飾,與內容的精彩生動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這本書的語言通俗易懂,簡單粗暴,反應了當時的社會現實。當我一捧上這本書時,不到兩小時就可以看完,相對於魯迅先生的作品,余華的小說顯得更加讓人理解。
現在就是重點,整本書圍繞著主角許三觀開始講述,以他賣血為線索。許三觀是一個絲廠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見了同鄉的根龍和阿方,對賣血賺錢感到好奇,於是開始嘗試賣血,這就是許三觀第一次賣血的原因。等他們賣完血後,又去勝利飯館吃炒豬肝,溫黃酒,這也成為了許三觀每次賣血後的習慣。
第二次是因為他的初戀,林芬芳,摔斷了右腿,於是他時隔十年又去賣血,給林芬芳買了許多補品,卻讓妻子許玉蘭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氣。
然後人民公社化運動結束,許三觀以及那個地區迎來了嚴重的饑荒,許三觀不得不去賣血以維持生活。
之後兒子一樂和二樂被遣去農村。當一樂回來時,已經染上了很嚴重的病,必須去上海的大醫院治療。每次賣血需時隔三個月才可賣一次,但許三觀為了兒子,隔幾天賣一次,一路賣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來喜和來順,才使許三觀沒有因失血過多導致昏迷。前前後後賣了四次多。這體現了當時人民公社化運動的危害,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狀。
等到結尾時,年老許三觀回憶起以前的點滴,他又想起炒豬肝,溫黃酒。於是他最後一次去賣血。但因為人老,身體內死血過多,被年輕的沈血頭諷刺「豬血」,只配漆傢俱。不禁老淚縱橫,但卻招來三個兒子的嫌棄。但妻子許玉蘭對他不離不棄,並斥責了三個兒子,帶許三觀吃炒豬肝,溫黃酒。末尾,許三觀感歎了一句,指責了當時年輕人不尊老的行為。
整本書給我很多啟示,生動形象的反饋當時的貧困地區的人不得不以賣血為生,使人感慨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