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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總要到失去的時候才來後悔,明明在沒有失去時,自己就知道要珍惜的,可為什麼自己還是注定要失去。——題記
法律是什麼?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法律就是人類的保護膜,它使我們過上幸福的生活,健康成長,所以我們必須從小就學習法律知識,懂得它在社會中的重要性。
雖然現在社會由法律管制著,但還是有些人觸犯法律,違背社會公德,去做些犯罪的事,但他們終究會得到法律的制裁。就說和我們差不多年齡的青少年犯罪,現在中國法制社會的發展已經有很大的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都增強。可現在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越來越多,是他們各方面不夠成熟和不同的思想。犯罪是很具有誘惑力的,越被吸引陷得就越深,甚至無法自拔,流血流淚。
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祖國的花朵,祖國的未來。學校家庭的教育,還有電視的法制節目,都是法律的教育,可就是有些人還是去做了違法的事。例如:一個未成年的男生,因為迷戀上網,花光了自己的錢就去偷父母的錢,父母不讓他上網,就去用各種非法途徑得到錢。他去偷,隨著年齡慢慢長大,和社會上那些不學無術的青年混在一起,去搶劫財物,用非法手段。最後進入了少年管制所,這就是一個悲哀的結局。還有某校一群“學生派”為了壯大自己的氣勢,和外校的又一群學生打架,但他們慘敗,心裡不服,認為自己要是有了槍就厲害了,於是他們托人買了槍支。青少年沒有擁有槍支的權利,他們這種行為就已經犯法,要是再加上拿槍去危害他人,那就構成嚴重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現象越來越多,這對他們的人生前途也是一個不好的影響。十七歲的小軒因為和同學發生爭執,拿刀捅傷了同學的腹部,那名同學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這對他的人生就是毀滅,無論怎樣後悔也來不及了,對那位同學的父母也是無法彌補的,使他們沉浸在悲傷的氣氛中,就這樣毀滅了一個家庭。
青少年犯罪,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共同面臨的社會難題,有人將其與環境污染、吸毒販毒並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
法律呢,就是機械的強制執行校正社會中一些偏離法律軌道的人,使他們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上,觸犯了什麼法律就應受到什麼樣的制裁,我國法律在公法方面有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還有更多法律,對那些違法分子進行了強制性校正。
我們現在的二十一世紀的學生,就應該做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不要犯法,更不要知法犯法,有些人就抱著這種僥倖的心理觸犯法律,更不要從小就有這種思想,論語中說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對於犯罪的小小放鬆,就會為今後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不要等到法律的制裁,自己才後悔莫及,那樣已經沒用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就應該從現在做起,做一位懂法知法的社會公民。
初二:朱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