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作為青少年,也有與我們相關的法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教育與保護相結合。這樣,就使我們青少年受到了一定的保護。
家庭作為青少年成長的地方,對他們的影響不言而喻。不少青少年的犯罪,都是家庭造成的,最為常見的就是家庭暴力。有的孩子因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懷,甚至遭到父母的虐待,使他們逐漸走向犯罪。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有教育,監護未成年人的義務,他們這麼做,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
學校,是對未成年人實施教育的機構,未成年人有很長的時間是在學校度過,是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方面。我曾經看過一則案例:一位年輕的男老師,在上課的時候,單獨把某個女學生叫出去,侵犯她。剛開始,她們都不敢說出來,後來她們告訴了家長,家長到校方要求討回公道,校方竟以該老師是有名教師的理由來否認,也沒有做出調查。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真相終究水落石出,該老師也被判處死刑。但是,對於受害者身心的創傷是校方無法補償的!這就看出,校方的不負責任,他們作為教育機構,對整個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居然對家長的話置之不理,使更多的同學受害,實在可恨!
我們每時每刻都置身與社會中,社會環境對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有著重要作用。但是有的人卻沒認識到這點:某女生,因為虛榮心作怪,到一家影樓照了一輯明星照,在老闆娘的誘惑下,還與一位不相識的男孩照了婚紗照,最後竟糊里糊塗地簽下了一份協議。不久,相片被掛了出來,人們都以為她訂了婚,後來在大家的壓力下,16歲的她被逼退學到南方打工。雖然最後她的母親為她討回了公道,但是她覺得,她在家鄉已經抬不起頭了,所以還是沒回家。從這個案例就看出,青少年對法律的認識還不多,不會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但是社會也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所以也是難辭其咎的!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他們的健康成長關係重大,他們需要多方面的保護,家庭、學校、社會,哪一方面都不可缺少。另外,青少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也十分必要。我們應該做到依法自律;而且要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最重要是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做到這幾點,就必須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使大家都依法律己;青少年要抵擋社會不良風氣的誘惑,這樣才能健康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