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家》的最後一頁,思忖良久,感慨頗多,最終寫下這篇文章
,藉以抒情。閉上眼睛,首先想到的是要為自己做主的覺慧,他甦醒在五四思潮的衝擊下,成長在一個封建思想的家族中。他飽有自己的思想,不盲從,敢反抗。他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理想,什麼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為的支配人。《獨立宣言》中曾這樣闡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覺慧“自己把幸福拿過來”正是對自己權力的追求啊!
法律只有在不斷的修訂後才能得到完善,社會只有在不斷的改革之後才能得到發展。只有出現像覺慧這樣叛逆者的形象,對於社會的弊端加以發現而去反抗,社會才能得以進步。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是自己去面對,去反抗,去吶喊的覺慧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感動的是他和鳴鳳的愛情。即使鳴鳳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爺相愛的,即使鳴鳳知道,他們的愛是沒有結果的,就算她知道,覺慧的愛搖擺不定,隨時可能離開的,但她依然深深的愛著覺慧。其實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輩子的命運也是掌握在主子手裡的。(“雖然這其間流了不少的眼淚,吃了不少的打罵,但畢竟是很平常的”)下人的慣有思想操控著她,使她並不抱有反抗的念頭。不,也許是在她的潛意識裡還沒有“反抗”這個定義,但當她和覺慧相愛時,這種情緒就產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願意一輩子在公館裡頭服侍你,做你的丫頭,時時刻刻在你的身邊”。鳴鳳對覺慧如此深不可測的愛,給了她難以估計的勇氣和力量。
於是就在那一天,鳴鳳帶著覺慧輕輕的一吻和“再過兩天”的承諾,在湖中尋找到了自己的歸宿。(著在黑暗中發光的湖水,往事一幕幕在鳴鳳腦海中浮現……她揩了揩臉上的淚水,淒楚的叫了兩聲“三少爺!覺慧!”,便縱身往湖裡一跳……不久,湖水又恢復平靜……)這就是鳴鳳反抗的爆發——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她沒有屈服,卻把生命獻給了真摯的愛情。這條路的選擇,也許她永遠也不明白究竟因為什麼!但是,也許她明白,她是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轉讓的權利而死,她是為了反抗封建家長制而死!
再者帶給我深刻印象的恐怕就是覺新了,《家》的藝術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高覺新形象的塑造,覺新是這部小說中最見藝術功力的人物形象。在他的身上,既存在著作者對他的批判,也充溢著作者對他的同情。他是處於時代轉折點的封建家庭和禮教的犧牲品,是一個沒有著“青春”的“青年”。一方面,他在理論上接受“五四”的新思潮,新觀念。;另一方面,處在“長房長孫”的他深受就道德與倫理的毒害。他的內心充滿著不安與矛盾,有著“哈姆雷特”式的矛盾。
還記得覺新與覺慧的對話“你對爺爺說了些什麼話?你為什麼不先告訴我,就跑去對他說?你真笨!”覺新抱怨覺慧道。
“笨?我正要叫爺爺知道!我要叫他知道我們是‘人’,我們並不是任人割宰的豬羊。”
覺新明白這些話是對他發的,他聽起來有些刺耳,刺心,但是他也只好忍受。他說不出他的苦衷。他知道他縱然誠懇地向覺慧解釋,覺慧也不會相信他。
覺新是真誠的愛著兄妹們,但是,他所固有的,受舊思想,舊文化所毒害的覺新難免會和受新思潮支配的覺慧有所衝突。就在這一刻,他們的矛盾爆發了。由內心中的矛盾演變為了激烈的爭吵,不是覺新不忍讓弟弟,也不是覺慧不理解哥哥。而是新舊潮流的對撞,思想上的水火不容。一邊要門當戶對,一邊卻講婚姻自由;一邊人生而平等,一邊卻父母為上;一邊是中國的5000年封建遺風,另一邊是西方的資本主義思潮。真可謂是冰炭不相容啊!
《家》,不僅有家裡的感情社會糾葛。《家》,不僅有人物的不同境遇。《家》還有著社會政體之間,東西文化的發展與對撞。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深層次的討論。
讀罷《家》,內心感慨頗多。思緒沉重,難以提筆,由以此文,抒發自己最真誠的情感,像巴金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