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麼?我相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誰能給生命下一個準確的定義,但是,像愛情一樣,生命卻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早春,萬物萌發,是生機勃勃的生命;盛夏,河塘月色,是秀麗清新的生命;晚秋,菊花怒放,是桀驁不遜的生命;深冬,臘梅依然,是高潔偉岸的生命。
裴多芬說:“愛情誠可貴,生命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我看不然,愛情可拋,而生命決不可拋。若是連生命都拋棄了,還有什麼資本去談愛情呢?焦鍾卿和劉蘭芝的愛情固然讓人羨慕,可是,他們“生人作死別”紛紛奔向黃泉路的做法卻是不可取的。人活著就是活著的意義,在茫茫宇宙中,人固然渺小,可是生命的河流,生命的天空卻是無源無盡的!
貝多芬,霍金,海倫凱勒,保爾,等等,無一不是人類中的精英,他們無一不是身殘志堅,熱愛生命,扼住命運咽喉的人。是什麼,讓他們從困境中走出,成就了自己一番事業?是他們對生命的尊重!我們不能左右生命的長度,卻可以拓展她的寬度與深度。生命的長河永遠在歷史中長流,今天,我們正處於生命的花季,那我們為何不把握住現在,讓她為我們的明日增添芬芳呢?
“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是清逸的生命;“稻花香裡說豐年,聽取蛙聲一片。”是淳樸的生命;“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是對逝去生命的懷念……古人已對生命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們更應該對生命有執著的追求!
清秋,俯身擷起掉落在地上的紅葉,觀其脈絡,乃是其璀璨生命的寫照---寫出了它生命中的輝煌篇章,也寫出了它必將凋落的命運!有生必有死,生死乃世間的規律,我們都不可避免。正像司馬遷所說的那樣:“人固有一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要想此生過得有意義,我們就要把握住生命中的一點一滴,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