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國文寫作範文讀後感作文《讀《人生》有感》_900字

  路遙,原名王衛國,在1982年寫下了《人生》。我盼望了好久,才從朱老師手上接過來。

  翻開書,才讀了幾行就已愛不釋手了。高加林是一名教師,但由於高明樓的兒子三星高中畢業了,要去當老師,所以高加林就下崗了。為此他很生氣,卻毫無還手之力。我也很生氣,因為高明樓是仗著霸氣和關係下了加林的。劉巧珍是劉立本的二女兒,她和姐姐一樣是個文盲。她對高加林是一片癡情,所以無論馬栓怎樣討好,她都不願意見面。

  巧珍喜歡跟著加林。一次,高加林去河裡游泳,巧珍給了他一個香瓜。他不想吃,還討厭她,因為巧珍的姐姐嫁給了高明樓的大兒子。高加林家裡沒有錢了,母親蒸了一鍋白饃讓他去賣,他沒有勇氣叫賣,所以一個也沒賣掉。是巧珍幫他賣了饃,還給他買了包煙,並對他說願意和他過一輩子,加林也同意了。此時,我真為他們高興。

  當我讀到馬佔勝給加林找了份好工作——記者時,是又高興又難過,高興的是高加林可以有城裡戶口,有更好的發展;難過的是巧珍見不到加林了。高加林在城裡有個叫黃亞萍的同學,亞萍很喜歡他。高加林一聽說可以去南京有更好的發展,就果斷的離開了巧珍。我為巧珍而感到憎恨,因為高加林為了前途而背叛了她。但巧珍卻說自己配不上加林。

  很快,高加林是靠關係找工作的被抖了出來,他沒了戶口,沒了工作,和黃亞萍斷絕了關係,回到了農村,但一切都晚了,巧珍已經和馬栓結婚了!我覺得高加林沒有把握住機會,他錯過了巧珍,錯過了好生活。

  《人生》這本書告訴了我:人生的路很漫長,一個小選擇可以讓人痛苦一時,也可以讓人痛苦一世。我們要把握住機會,見好就收,不做盲目的選擇。

    初一: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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