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喜歡收集生活中那些凌亂的片斷,把它們穿成一份完整的感動。偶爾拿出來,放在手心端倪,它們便成了我最最真實的小幸福。
一、薄荷糖
薄荷糖,我想這應該是我最喜歡的東西了。記不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這種怪怪的糖果了,只知道從很久以前開始,每個星期努力存錢,到了週末去買好多好多薄荷糖已經成為我的一種習慣了。媽媽說,這並不是個好習慣,可是卻很喜歡,固執地喜歡。
假如我有好多好多錢,我一定會買好多好多薄荷糖,一邊吃一邊看我喜歡的文字,很幸福很甜蜜的樣子。然後,我還要有一個薄荷園,種滿大片大片的薄荷。那我就可以嗅著薄荷的清香,平淡地度過我充實或空虛的一天又一天。我想,那時候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可是假如畢竟是假如。也就是說我現在沒有好多好多錢去讓我揮霍,那我就要努力存錢以後再努力賺錢,這樣我就可以做很多可以讓自己幸福的事了。
——又是錢,我這個貪慕虛榮的小人。難道如果我沒有好多好多錢我就不會幸福了麼?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我沒有好多好多薄荷糖和種滿大片大片薄荷的園子我就不會幸福。可是我也知道如果我沒有好多好多錢的話,那麼好多好多的薄荷糖和薄荷園對我來說永遠都是奢侈品。如此說來,沒有好多好多錢的話我就真的不會幸福了——原來我始終是要變得虛榮的。
二、黑色
黑色,這是我最喜歡的顏色。我說不出理由。如果一定要找一個理由的話,我想也許是因為黑色容納了所有顏色的緣故吧。而我也是這樣的一個“黑色”的人,擁有許多應該或不該有的優點和缺點。
白紙黑字。我喜歡這樣的一個組合。因為有人告訴我,白紙黑字是永遠都改變不了的事實。我想要我的文字永遠也不讓別人改變,所以我總是固執地在白紙上寫我喜歡的黑字。可是有一天,我看著自己曾經在白紙上寫下的一個個黑色精靈,淚水突然洶湧而出,一顆顆淚滴重重地砸在那些我深愛的文字上,字隨著淚跡印染開來,變得模糊不清,終不能辨認。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白紙黑字也是可以被改變的。
可是我依舊固執地喜歡在白紙上寫著我喜歡的黑字。習慣了,改不了。
三、七
七,我喜歡這個字或者說我喜歡這個字的發音。
一個星期有七天。每天的我都有著不同的心情,不同的思戀以及不同的生活。我把這看作是一種輪迴,我喜歡這樣的輪迴。
週而復始,日復一日。
可是現在,這種輪迴漸漸在我日益忙碌的生活中泯滅了。我現在所在的高中加快了我生活的步伐。這裡沒有週末,只有“月末”,所以七天的輪迴變成了三十天的輪迴,我便是這變革中的犧牲品。
七,已經消逝在這所理應被詛咒的高中裡了。
七,我為之默哀。
四、妻妻,我喜歡這個字或者說我喜歡這個稱呼。
我總是喜歡坐在午後的陽台上,端著一杯清水靜靜地喝著,一邊喝一邊聽自己喉嚨發出的孤獨的聲音。每每此時,我總會傻傻地憧憬以後我的生活。想像以後自己為人妻為人母的樣子。
曾經,我告訴別人,以後我就想做一個賢妻良母,安靜本分地生活。那人聽了,看了我一眼,良久,冷冷地丟下三個字:沒出息。
我愣在那裡,沒再說什麼,原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我的想法。於是,這個想法我再沒有向別人提起,以此證明我有出息。
只是,我還是會在午後的陽台上坐著,端著一杯清水,久久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