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國文寫作寫人作文《那女孩》_3000字

  璇把在巴黎的照片發給我,照片裡的她儼然一個小公主,黃色流水狀的線條,黃色襯底,白色小坎肩兒,柔順光澤的卷髮,纖細的雙腿,高挑的身材,是的,她真的很像個小公主。她還沒走時,整天窩在家裡看漫畫,搗騰她夢寐依舊的女僕裝,和我激烈的討論耽美,誓把我變為她們家大人的忠實擁護者,她叫自己“不死的魯魯修”。

  我一直懷疑我的骨子裡是不是就流淌著逆來順受的成分,所以當她每天纏著我給我說她的大人如何如何帥,我也就慢慢覺得,呵呵,這小子還真挺帥。  璇是個漂亮的孩子,儘管我年齡相仿,但我喜歡叫她孩子,原因之一就是她很喜歡撒嬌,並且很善於,而我,也習慣了如此,譬如哪天她的聒噪和發嗲消失了,我會莫名的傷感和寂寞一樣,所以我說自己骨子裡就有逆來順受的成分,至少對於璇而言,這招屢試不爽。  再來說說我的譬如,我們已經坐在祿口機場二樓的候機大廳,我依舊穿著自己最愛的橘色運動套頭衫,煙灰色牛仔褲,那雙我最寵愛的converse墨綠色帆布鞋,黑色肩包,包包上胡亂的塗鴉著粗大的線條,璇和我對於線條都有著天生的崇拜,她也有這樣的本領——就是把身邊人潛在的喜好挖掘出來,讓人變得逆來順受。  很快我們就已經站在登機口,她用她細細的胳膊緊緊的擁抱我,將我的頭髮別在耳後,調皮的小聲說道:  “我一定會經常煩你的!”  “好啊!不勝你煩!”我笑著說。  她做了個請安的姿勢,接著,漸漸消失在我的視線。  我想站在機場的大玻璃前靜靜的看著這趟飛機起飛,聽著它劃過上空的聲音,我想,想念會從那一刻注定。  可是我沒有那樣做。我轉身離開機場,頭也不回的,唯恐只要那麼回眸一瞥,我便會淚如泉湧。  璇是個幾乎什麼都不缺的孩子,唯一缺的可能就是煩惱。她整天嘻嘻哈哈,活在自己天真爛漫的小世界裡,對我不停的嘰嘰呱呱她的御宅思想,我的朋友這樣形容她:要是誰以後娶了她,那不亞於娶了個喇叭。我莞爾。  有時我會想,我們就像雙生,她是另一個我,在地球的另一端過著我想過的生活。我們今後的想念早就注定。  我在沒有璇的城市裡匆匆行走,沒有她在我的耳邊竊竊私語,剩下的只是想她,想她。兩個人的時候她會喋喋不休,我的腦袋裡充斥著這孩子的思想,現在,我的腦袋裡依舊是她的影子,只是身旁沒了她,我的腳步不自覺的加大、加快,我想,我是寂寞了。  璇走後,我想至少還有一個陡然寂寞的人,璇的男友。


  三個人的第一次約會是在璇最愛的那家牛排店,璇選擇坐在我的對面,男友的身邊。她隔著桌子和我說話,神采奕奕。她身邊的男孩是個不修邊幅的傢伙,黑黑粗粗短短的眉毛,厚厚的嘴唇,極小極小的眼睛,鼻樑上架了副黑框眼鏡,一米七出頭的個子,喜歡套著極胖極長的白色T恤,直到臀部以下,外面的運動夾克只及腰,露出夾克外的T恤便像女生的裙擺,有時還會迎風舞動,我也會私底下戲稱他為“水母”,實在太像了!  當璇說得興高采烈的時候,他也會不時發出幾陣爆笑,嘴巴咧的相當相當大,兩條黑乎乎的眉毛向上揚起,直到眼睛不仔細找都找不著。  璇很是喜歡蠟筆小新那個有點齷齪的小孩,她在上課時坐過的每一張課桌上都畫了蠟筆小新,唱歌的,亂跳舞的,耍流氓的版本都有,粗粗的線條,畫好後就用膠帶貼在上面,不許別人破壞她的大作,再自我陶醉一番。  追求璇的男孩子大把大把的抓,高中時,光她的課桌裡就塞了滿滿的各式各樣的情書,把她比作星星月亮航天飛船的更不在少數。可是她誰都沒看上,偏偏挑中了眼前的這個傢伙。  她悄悄告訴我,她喜歡他,第一眼就喜歡他,因為他長得太像蠟筆小新了。璇叫他小白。  我們三人的約會在一種微妙的感覺裡結束,唯一不會感覺到這種微妙氣氛的是璇,她能夠在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其樂無窮,心無旁騖。我和小白的對話約等於零,我們都察覺到了對彼此隱隱的提防,而這樣的提防源於她身邊、我對面的璇。我們的共識暫未達成,但至少在這一點上,我和小白是心照不宣的。  我後來仔細的想了想,那種感覺應該就是吃醋吧。我們都是那樣喜歡璇。  我一直認為,憑璇的條件,完全可以把自己托付給一個更好的傢伙,可是看著身邊的其他人分分合合,只有璇和小白,連走路時都是只看著對方,一直如此,顯然,璇將小白心無旁騖的潛力也發掘的相當徹底。  璇走後,小白約我出來,他在我面前不停的喝酒。璇不介意小白喝酒,他們喜歡讓對方快樂,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兒,可是在璇面前小白不會喝醉,他總是保持適度的清醒。就這一點,我還挺欣賞他。  他把我,一個同樣對璇愛不釋手的傢伙,約出來,然後一言不發,只是悶頭喝他的酒,大有北方大老爺們兒的架勢。我時而抬頭看看他,猜測他撐不住後會有怎樣的表現——趴在桌上老淚縱橫?把酒杯給通通砸了?還是以頭搶地爾?  這時,小白突然猛地站起身,說:  “我們走吧。”  我抬頭看看他,晃了晃杯中的酒,背起包。  我想,我們都是愛著璇的。  轉眼兩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我放下手裡的俄語書,看看過往的人們,面前的一對外國情侶正檢查著自己的證件,女孩子把左腿蹺在身邊男友的右腿上,漫不經心的說著什麼。我想到璇,只是突然想到她,好吧,我承認我一直在想她。  在俄羅斯沃羅捏日市念專家的幾年是漫長的,璇選擇了留在巴黎,她有了自己的歸宿,她會在那裡工作生活,在那裡結婚生子,小白在考公務員,生命至此各奔東西。  一次在MSN上遇見小白,簡單的問候了幾句,他便匆匆下了線,我看著他的簽名:  當時過境遷,思念就是一種最漫長的享受。  璇把在巴黎的照片發給我,照片裡的她儼然一個小公主,黃色流水狀的線條,黃色襯底,白色小坎肩兒,柔順光澤的卷髮,纖細的雙腿,高挑的身材,是的,她真的很像個小公主。她還沒走時,整天窩在家裡看漫畫,搗騰她夢寐依舊的女僕裝,和我激烈的討論耽美,誓把我變為她們家大人的忠實擁護者,她叫自己“不死的魯魯修”。  我一直懷疑我的骨子裡是不是就流淌著逆來順受的成分,所以當她每天纏著我給我說她的大人如何如何帥,我也就慢慢覺得,呵呵,這小子還真挺帥。  璇是個漂亮的孩子,儘管我年齡相仿,但我喜歡叫她孩子,原因之一就是她很喜歡撒嬌,並且很善於,而我,也習慣了如此,譬如哪天她的聒噪和發嗲消失了,我會莫名的傷感和寂寞一樣,所以我說自己骨子裡就有逆來順受的成分,至少對於璇而言,這招屢試不爽。  再來說說我的譬如,我們已經坐在祿口機場二樓的候機大廳,我依舊穿著自己最愛的橘色運動套頭衫,煙灰色牛仔褲,那雙我最寵愛的converse墨綠色帆布鞋,黑色肩包,包包上胡亂的塗鴉著粗大的線條,璇和我對於線條都有著天生的崇拜,她也有這樣的本領——就是把身邊人潛在的喜好挖掘出來,讓人變得逆來順受。  很快我們就已經站在登機口,她用她細細的胳膊緊緊的擁抱我,將我的頭髮別在耳後,調皮的小聲說道:  “我一定會經常煩你的!”  “好啊!不勝你煩!”我笑著說。  她做了個請安的姿勢,接著,漸漸消失在我的視線。  我想站在機場的大玻璃前靜靜的看著這趟飛機起飛,聽著它劃過上空的聲音,我想,想念會從那一刻注定。  可是我沒有那樣做。我轉身離開機場,頭也不回的,唯恐只要那麼回眸一瞥,我便會淚如泉湧。  璇是個幾乎什麼都不缺的孩子,唯一缺的可能就是煩惱。她整天嘻嘻哈哈,活在自己天真爛漫的小世界裡,對我不停的嘰嘰呱呱她的御宅思想,我的朋友這樣形容她:要是誰以後娶了她,那不亞於娶了個喇叭。我莞爾。  有時我會想,我們就像雙生,她是另一個我,在地球的另一端過著我想過的生活。我們今後的想念早就注定。  我在沒有璇的城市裡匆匆行走,沒有她在我的耳邊竊竊私語,剩下的只是想她,想她。兩個人的時候她會喋喋不休,我的腦袋裡充斥著這孩子的思想,現在,我的腦袋裡依舊是她的影子,只是身旁沒了她,我的腳步不自覺的加大、加快,我想,我是寂寞了。  璇走後,我想至少還有一個陡然寂寞的人,璇的男友。  三個人的第一次約會是在璇最愛的那家牛排店,璇選擇坐在我的對面,男友的身邊。她隔著桌子和我說話,神采奕奕。她身邊的男孩是個不修邊幅的傢伙,黑黑粗粗短短的眉毛,厚厚的嘴唇,極小極小的眼睛,鼻樑上架了副黑框眼鏡,一米七出頭的個子,喜歡套著極胖極長的白色T恤,直到臀部以下,外面的運動夾克只及腰,露出夾克外的T恤便像女生的裙擺,有時還會迎風舞動,我也會私底下戲稱他為“水母”,實在太像了!  當璇說得興高采烈的時候,他也會不時發出幾陣爆笑,嘴巴咧的相當相當大,兩條黑乎乎的眉毛向上揚起,直到眼睛不仔細找都找不著。  璇很是喜歡蠟筆小新那個有點齷齪的小孩,她在上課時坐過的每一張課桌上都畫了蠟筆小新,唱歌的,亂跳舞的,耍流氓的版本都有,粗粗的線條,畫好後就用膠帶貼在上面,不許別人破壞她的大作,再自我陶醉一番。  追求璇的男孩子大把大把的抓,高中時,光她的課桌裡就塞了滿滿的各式各樣的情書,把她比作星星月亮航天飛船的更不在少數。可是她誰都沒看上,偏偏挑中了眼前的這個傢伙。  她悄悄告訴我,她喜歡他,第一眼就喜歡他,因為他長得太像蠟筆小新了。璇叫他小白。  我們三人的約會在一種微妙的感覺裡結束,唯一不會感覺到這種微妙氣氛的是璇,她能夠在自己的小小世界裡其樂無窮,心無旁騖。我和小白的對話約等於零,我們都察覺到了對彼此隱隱的提防,而這樣的提防源於她身邊、我對面的璇。我們的共識暫未達成,但至少在這一點上,我和小白是心照不宣的。  我後來仔細的想了想,那種感覺應該就是吃醋吧。我們都是那樣喜歡璇。  我一直認為,憑璇的條件,完全可以把自己托付給一個更好的傢伙,可是看著身邊的其他人分分合合,只有璇和小白,連走路時都是只看著對方,一直如此,顯然,璇將小白心無旁騖的潛力也發掘的相當徹底。  璇走後,小白約我出來,他在我面前不停的喝酒。璇不介意小白喝酒,他們喜歡讓對方快樂,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兒,可是在璇面前小白不會喝醉,他總是保持適度的清醒。就這一點,我還挺欣賞他。  他把我,一個同樣對璇愛不釋手的傢伙,約出來,然後一言不發,只是悶頭喝他的酒,大有北方大老爺們兒的架勢。我時而抬頭看看他,猜測他撐不住後會有怎樣的表現——趴在桌上老淚縱橫?把酒杯給通通砸了?還是以頭搶地爾?  這時,小白突然猛地站起身,說:  “我們走吧。”  我抬頭看看他,晃了晃杯中的酒,背起包。  我想,我們都是愛著璇的。  轉眼兩年,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我放下手裡的俄語書,看看過往的人們,面前的一對外國情侶正檢查著自己的證件,女孩子把左腿蹺在身邊男友的右腿上,漫不經心的說著什麼。我想到璇,只是突然想到她,好吧,我承認我一直在想她。  在俄羅斯沃羅捏日市念專家的幾年是漫長的,璇選擇了留在巴黎,她有了自己的歸宿,她會在那裡工作生活,在那裡結婚生子,小白在考公務員,生命至此各奔東西。  一次在MSN上遇見小白,簡單的問候了幾句,他便匆匆下了線,我看著他的簽名:  當時過境遷,思念就是一種最漫長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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