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年前,人在自然中。是自然給予了人類生命之火,並提供大量的獵物供人類捕殺。這個時候,人類敬畏自然。
3000年前,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一個衣衫襤褸的人扛著沾滿泥土的鋤頭,一邊歪歪斜斜地走著,一邊哼著小曲,不時還順手摘幾朵野花插在耳朵後面,在太陽下懶洋洋地散步。這時候,人類熱愛自然。
300年前,人類開始破壞自然。17世紀,人類的歷史翻開嶄新的一頁,進入了工業時代。大量的蒸汽機開始出現,瘋狂的人們像潮水一般湧進森林,河谷,深山……於是,許多職業一夜之間熱門起來:伐木者,淘金者,採礦工人。機器飛快地運轉,發出的聲音猶如人類瘋狂的尖叫。人類每隔十年五載便會進行集體大規模破壞,並且把這種行為冠上“革命大生產”,“大開發”,“資源開發”等正義的名字,還提出各種各樣的口號鼓勵人們破壞:“勞動最光榮”勞動?這種破壞自然的行為竟被無恥地稱為“勞動”,並加以“光榮”鼓勵!這時,人類肆意妄為。
50年前,自然開始報復人類。大自然憤怒了!自然開始報復人類,正如300年前的人類一樣瘋狂。水災,旱災,地震,暴風雪,臭氧空洞,海嘯……這是天災還是人禍?成千上萬的人失去了生命,亦如300年前數十億的動物失去生命。這時自然憎恨人類。
10年前,人類開始保護自然。人類開始反省自己300年前買下的禍根,並頒布了嚴厲的法令禁止破壞自然。或許,這還不算晚。這時候,人類開始反省自己。
10年後的某一天,是否如30萬年前,人在自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