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還沒有成為我們的必讀書目之前,我對這本書還不太瞭解,只是聽說過它的名字而已。
當它由家委會買來的時候,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迫不及待的讀了起來。
這是一部關於航海冒險的小說,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個叫魯濱遜的約克郡水手,他從小就幻想著環遊世界,並踏上了冒險之旅。
在一次航海中,觸了礁,破裂了,只有魯濱遜活了下來。他上了岸,做了一隻木筏,把在沉船上的食物、布、槍支、彈藥、水、酒……都拿了上來。
後來,魯濱遜在島上種植水稻和大麥,學會製造一些簡單的東西,還會製造粗糙的麵包。他在島上有很多個房子,都馴養了山羊,作為他的肉食來源。魯濱遜還養了一隻鸚鵡,陪他。
過了許多年,魯濱遜救了一個俘虜,是個野人。由於那天是星期五,,魯濱遜就給他取名“星期五”。他還教會了“星期五”一些英語,"星期五“也成了他忠實的僕人。
又過了好多年,魯濱遜救下了許多人,一個是船長,他開著船載著他們離開了這個荒島,這時,魯濱遜在這個荒島上活了28年。
這部書告訴我們:不要過太過於平庸、舒適的家庭生活,要向魯濱遜那樣有頑強的進取精神,要勇於去探索新的生活,還教會我學會生存。
《魯賓遜漂流記》是一本好書,我永遠不會忘記,更不會忘記這本書告訴我的深刻道理。他們在我的腦海裡留下了深深地烙印。
初一: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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